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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的第二批全国性税收督查开始!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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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22日,为期10天的第二批全国性税收督查开始!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推近?
01
第一批督查工作结束,
第二批全国税收大督查开始
近日,各地税务局纷纷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开展第二批全国税收重点工作督查,涉及地区为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陕西等10个省(区、市)。
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组织开展第二批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陕西等10个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
2021年税收重点工作督查重点围绕减税降费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
此次全国税务督查为今年总局开展的第二次督查工作。
7月12日晚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今年第一次督查公告,于2021年7月19日-7月28日组织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甘肃、大连、宁波、厦门、青海等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
02
主要督查目标
结合第一次督查公告,全国税收大督查主要集中在三大方向:
税费优惠政策是否全面落实
据数据统计,全国36个地区、共计1.19万户企业尚未享受到税费政策,共计108.16亿元,97户未及时享受优惠10.04亿元;12省41家单位违规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托行政资源转嫁费用1.87亿元;13省和24户央企向中小企业等多收电费、少减免房租8635.78万元。
违规征收
据数据统计,20个地区在应税事项未发生、缴税时限未到期等情况下,向111户企业多征预征税费29.9亿元;21个地区通过直接出台政策、作为工程款支付前置条件等方式,向1081户施工企业预征税款9.38亿元,给企业造成了大量负担。
违规返还税款
据数据统计,15个省市以财政奖励等名义返还税款238.73亿元,返还比例大多为地方分成收入的90%以上,造成了大量财政收入流失。
此外,结合第一次督查结果,实际中发现涉税涉票问题依然存在:
共发现偷逃税款等问题线索多起,涉及金额高达亿元。多发生在高收入群体个税缴纳、汽车销售、农产品采购等领域。
有的企业跨省联手,通过虚构业务、串通定价等,短期内虚开大量发票抵扣税款并随即注销;有的高收入人员恶意出让转移资产,逃缴高额个税。
这也对未来税务稽查提供了方向。
03
新的税收征管方向正式明确
结合9月15日国家税务局长王军在金砖国家税务局长视频会议中的发言——金税工程四期建设已正式启动实施,未来我国税收监管将会向这些方向精准转变:
双随机、一公开,取消固定税管员
所谓的“双随机、一公开”指的是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杜绝舞弊发生。
全国已有不少地方取消了税管员制度,取而代之则是电子税务局、微信税务局等互联网平台办理。没有了税管员,遇到问题想“打点”都没有机会,直接将贪污舞弊的口子堵上!
“以数治税”
以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实现对同一企业或个人不同时期、不同税种、不同费种之间,以及同规模同类型企业或个人相互之间税费匹配等情况的自动分析监控。
税费数据多部门共享
建立健全税务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医保、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税费数据共享机制。
税务机关会使用大数据对涉税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和识别。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扫描分析,判断合理性,然后发现是否有异常。
结合之前的文件来看,2021年税务机关一定会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与监管。
加强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关联交易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防范,对“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进行精准有效的打击,确保国家税收安全。


1楼2021-10-12 18: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