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2012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婚前财产的规定虽然严重打击了那些贪婪者。但贪婪者也找到了另一个突破口,就是“彩礼”,彩礼的定义等同于古代婚礼中的纳彩和纳征。
纳彩类似于去女方家提亲,如果对方不肯嫁,那么聘礼应该返还。一般送礼都是一些飞禽走兽和肉类
纳征是确定女方下嫁了,男方给女方家庭的礼物,传统的包括钱币和实物。不过都是以女方年龄为基数,意思就是从亲家那里把老婆接走了,这笔钱算是对亲家失去女儿的补偿。(所以有些地方女的是哭着出嫁的)
但是现代很多人拿这个做文章。除了要钱就是要钱,彩礼费、改口费、进门费、下车红包…各种名目。把一些新郎气的当场回家不结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