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前,孔雀廊起诉我在北京出版发行了某些歌曲的案子的判决书下来了,结果是让我赔偿孔雀廊30万。拥有《一万个理由》、《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等爱的玫瑰》、《当我孤独的时候还可以抱着你》、《打工行》、《好聚好散》、《怎么狠心伤害我》、《我不恨你》、《天天都想见到你》等10多首代表作的龙军,为孔雀廊直接或间接创造了几千万的利润,却在孔雀廊的时候还得靠借孔雀廊9万元才能生存。如今又面对这个突入袭来的巨额赔偿,有太多委屈和不平,如果不说出来,我怕我会疯掉。事情始末大概是这样的:
1、2004年,我个人出资制作完首张专辑《你的我的,一万个理由》,10月,经朋友介绍与孔雀廊达成协议。授权孔雀廊独家永久出版发行权。
2、同年11月30日与孔雀廊签署《经理人合约》成为该公司艺人。
3、2006年6月1日又签了《著作权转让协议书》。
4、2008年5月,一系列积累的矛盾逼使我离开顺德。主要包括下面问题:
(1)孔雀廊在与我结算彩铃时,拒绝出示真实会计凭证作为依据,而是以董事长夫人为首的会计部门打印的内部清单作为就算的依据。包括《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郑源和TRY两个版本)、《我不恨你》、《你对我太重要》4首歌曲的一年的彩铃费只有12000元。除了偶尔卖一首歌曲收入2000元外,以及后来担任TRY制作人时每月给我2000—4000元的补贴外,我没有任何其他收入。《一万个理由》我没拿到一分钱,我的希望只好放在下一首火的歌曲上,但是,等到歌火了,我的希望却灭了!假账让我看清楚商人真的很伤人,我只有离开顺德,宁愿去一个新地方,靠朋友救济撑一年半载,再准备重头再来,也不愿意在继续受人欺骗;
(2)2008年4月,我的专辑《如果他比我爱你》出版刚一个月左右,为了达到更快盈利的目的,公司立即让人气很旺的郑源翻唱我的其中一首主打歌曲《当我孤独的时候还可以抱着你》,完全不顾我作为歌手身份的发展,让我再次看清楚他们签我的目的:是想不支付任何版费地、变相地骗取我创作的歌曲的版权;
(3)在签约公司前,没有任何名气的我,对外转让歌曲的价格是5000左右,而且只授权3年。但是,在孔雀廊,我一直相信陈仁泰先生口口声声的兄弟、朋友、团队等之说,以2000低价永久卖断给他们。当我生活的确一直处于刚刚用完,连存款几乎都没的境地,我要求适当提高价格却一直没得到实现;
(4)孔雀廊答应为我制作5张专辑,但眼看合约期限只有一年半了,剩下的3张专辑已经明显不能实现,再一次让我感觉到孔雀廊签我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我的创作作品。这从后面他们与我签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以及我离开顺德正当使用合同之外的创作作品他们急得要起诉我的现象也不难明白;
(5)结算彩铃时,感觉账目明显不对,当时我就打电话给所谓兄弟、朋友、团队的董事长陈仁泰先生,他居然说出这样的话:龙军,我把你当朋友才让你填这首(《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歌词的(在此之前,他曾找过包括郑源在内的几个人填词,均因为不满意而没有采用),才让你本来收了版权费,后来让你改为不收版费,大家一起赌这歌能出来收取更多回报,我对你不错了,如果我们是不讲道理的人,你一分钱都拿不到。面对这话里有话,暗示我知足,拿点算点的语气,生活拮据的我为了家庭,只好忍气吞声先拿了一万二。但是,我当时已经决定绝对离开顺德。
5、上述后面两个合约约定,我在合同期间内创作的作品,归孔雀廊统一出版发行。换而言之,合同之前或之后创作的作品不属于约定范围。
6、刚签孔雀廊时,从几年前发布在网站上的龙军个人资料都不难看出:我从高中开始创作歌曲,十几年间,到与孔雀廊签约时,有非常多的作品尚未使用。孔雀廊老板应该清楚记得当时介绍我进公司的音乐监制张科先生曾一再说:龙军拿出一大歌本,作品非常多。
1、2004年,我个人出资制作完首张专辑《你的我的,一万个理由》,10月,经朋友介绍与孔雀廊达成协议。授权孔雀廊独家永久出版发行权。
2、同年11月30日与孔雀廊签署《经理人合约》成为该公司艺人。
3、2006年6月1日又签了《著作权转让协议书》。
4、2008年5月,一系列积累的矛盾逼使我离开顺德。主要包括下面问题:
(1)孔雀廊在与我结算彩铃时,拒绝出示真实会计凭证作为依据,而是以董事长夫人为首的会计部门打印的内部清单作为就算的依据。包括《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郑源和TRY两个版本)、《我不恨你》、《你对我太重要》4首歌曲的一年的彩铃费只有12000元。除了偶尔卖一首歌曲收入2000元外,以及后来担任TRY制作人时每月给我2000—4000元的补贴外,我没有任何其他收入。《一万个理由》我没拿到一分钱,我的希望只好放在下一首火的歌曲上,但是,等到歌火了,我的希望却灭了!假账让我看清楚商人真的很伤人,我只有离开顺德,宁愿去一个新地方,靠朋友救济撑一年半载,再准备重头再来,也不愿意在继续受人欺骗;
(2)2008年4月,我的专辑《如果他比我爱你》出版刚一个月左右,为了达到更快盈利的目的,公司立即让人气很旺的郑源翻唱我的其中一首主打歌曲《当我孤独的时候还可以抱着你》,完全不顾我作为歌手身份的发展,让我再次看清楚他们签我的目的:是想不支付任何版费地、变相地骗取我创作的歌曲的版权;
(3)在签约公司前,没有任何名气的我,对外转让歌曲的价格是5000左右,而且只授权3年。但是,在孔雀廊,我一直相信陈仁泰先生口口声声的兄弟、朋友、团队等之说,以2000低价永久卖断给他们。当我生活的确一直处于刚刚用完,连存款几乎都没的境地,我要求适当提高价格却一直没得到实现;
(4)孔雀廊答应为我制作5张专辑,但眼看合约期限只有一年半了,剩下的3张专辑已经明显不能实现,再一次让我感觉到孔雀廊签我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我的创作作品。这从后面他们与我签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以及我离开顺德正当使用合同之外的创作作品他们急得要起诉我的现象也不难明白;
(5)结算彩铃时,感觉账目明显不对,当时我就打电话给所谓兄弟、朋友、团队的董事长陈仁泰先生,他居然说出这样的话:龙军,我把你当朋友才让你填这首(《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歌词的(在此之前,他曾找过包括郑源在内的几个人填词,均因为不满意而没有采用),才让你本来收了版权费,后来让你改为不收版费,大家一起赌这歌能出来收取更多回报,我对你不错了,如果我们是不讲道理的人,你一分钱都拿不到。面对这话里有话,暗示我知足,拿点算点的语气,生活拮据的我为了家庭,只好忍气吞声先拿了一万二。但是,我当时已经决定绝对离开顺德。
5、上述后面两个合约约定,我在合同期间内创作的作品,归孔雀廊统一出版发行。换而言之,合同之前或之后创作的作品不属于约定范围。
6、刚签孔雀廊时,从几年前发布在网站上的龙军个人资料都不难看出:我从高中开始创作歌曲,十几年间,到与孔雀廊签约时,有非常多的作品尚未使用。孔雀廊老板应该清楚记得当时介绍我进公司的音乐监制张科先生曾一再说:龙军拿出一大歌本,作品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