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在给移动公司安装牌匾时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原因是移动公司没有给实际施工人员配发安全帽和安全带,强行施工造成一伤一残安全事故,做了两次开颅手术,经呼伦贝尔市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颅脑损伤致偏瘫4级伤残,依赖护理51%。上诉至海拉尔区法院,被告又申请了重新鉴定,法官赛汗和被告恶意串通,袒护被告,由法官推荐牙克石林业总医院司法鉴定所,被告向司法鉴定所主任刘彦家、鉴定人许福自行贿,鉴定人用他人的病历给我做伤残鉴定,胡编乱造,以人身损害4级伤残转换成工伤伤残等级,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瞒天过海鉴定为7级伤残,无依赖护理,法官按照有严重瑕疵错误的司法鉴定为依据,枉法判决,受害人承担30%的事故责任,只赔偿受害人10多万元人民币,2018年1月26日海拉尔区法院副院长武彦明带领两名副院长把我传到法院,对我进行威胁和恐吓,阻止我继续上诉、上访和举报。(2016)内0702民初1154号,又经过二审(2017)内07民终958号,(2018)内0702民执431号执行裁定,再审(2019)内07民再37号和发回重审(2020)内0702民初4154号,(2021)内07民终1329号判决书,经过这些司法证据相互印证,铁的事实证明,副院长武彦明、民事庭长田立华和副庭长赛汗,有涉黑涉恶行为,理由:判决书中赔偿人和单位与实际赔偿人不符,是幕后在操控司法庭审和干预司法的黑恶势力。田立华、赛汗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海拉尔区法院有窝腐行为,这样的法院成为了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成为了黑恶势力欺负人民的帮凶,人民的生命财产拿什么来保障,法律的公平公正体现在哪里,这样司法腐败下去中国的出路在哪里,还有人民群众的活路吗,希望看到此微博的网友们积极转发和评论,决不允许司法腐败在社会主义和法制中国出现,能真正的体现法制社会主义中国温暖的获得感。
发贴人;王树新
联系电话;18847067689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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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