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城区零星地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城市功能建设、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颍上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颍上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的通知》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颍上县城区零星地块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地块一,建设社区征收范围:北至迎宾大道,西至顺河路,南至管仲东路,东至滨河大道(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二,建设社区征收范围:北至管仲东路,西至幸福名筑小区,南至交通东路,东至滨河大道(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三,团结社区征收范围:北至交通东路,西至顺河路,南至中心东路,东至滨河大道(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四,团结社区征收范围:北至中心东路,西至顺河路,南至锦源时代广场小区(东段至河洲小区),东至滨河大道(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五,下溜社区征收范围:东至一库安置区,西至龙门家园,南至人民东路,北至锦源广场(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六,东城社区征收范围:北至滨河大道,东至下元安置区,南至人民东路(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七,詹家岗社区征收范围:北至东城水岸花园,西至颍利路,南至老颍凤路,东至化肥厂东围墙(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八,江心洲社区征收范围:北至江心洲安置区,西至安置区中心路,南至迎宾大道,东至颍左堤(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城市功能建设、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颍上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颍上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的通知》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颍上县城区零星地块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
地块一,建设社区征收范围:北至迎宾大道,西至顺河路,南至管仲东路,东至滨河大道(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二,建设社区征收范围:北至管仲东路,西至幸福名筑小区,南至交通东路,东至滨河大道(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三,团结社区征收范围:北至交通东路,西至顺河路,南至中心东路,东至滨河大道(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四,团结社区征收范围:北至中心东路,西至顺河路,南至锦源时代广场小区(东段至河洲小区),东至滨河大道(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五,下溜社区征收范围:东至一库安置区,西至龙门家园,南至人民东路,北至锦源广场(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六,东城社区征收范围:北至滨河大道,东至下元安置区,南至人民东路(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七,詹家岗社区征收范围:北至东城水岸花园,西至颍利路,南至老颍凤路,东至化肥厂东围墙(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地块八,江心洲社区征收范围:北至江心洲安置区,西至安置区中心路,南至迎宾大道,东至颍左堤(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