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兰大附中“新晨•焰夜”杯
校园文艺风采大赛参赛须知(最新修订版)
一年之计在于春,经过一个假期的充电,每个人重新储备了能量,蓄势待发准备迎接新的挑战。去年,我们伟大的祖国在风风雨雨中已走过了六十年,在此举国欢腾之际,代表着未来的我们90后心中充满了浓浓的自豪之情,因此我们要用生机勃勃的朝气来抒发我们的心绪,彰显我们的风采!
本次大赛由新晨小说社、焰夜话剧社联合主办。活动分为 “校园文学创作大赛”“课本剧表演大赛”两部分,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部分:校园文学创作大赛
1、 活动时间2010年3月11日~4月23日
2、 参赛人员:兰大附中全体在校学生
3、 本次活动征稿题材不限,字数不限。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以反映家庭、师生、校园生活为佳),形式别具一格。必须为原创作品,发现雷同或抄袭现象,稿件自动作废,班级总分将一并取消。
4、 投稿方式:电子word文稿,手稿亦可,注意在文章结尾注明作者姓名,班级及指导老师。每班派一个负责人将本班所有作品在2010年4月23日前交于新晨小说社社长处(电子稿件请汇总在一个U盘上)
5、 评委:五位在校老师,新晨小说社社长,焰夜话剧社文稿部部长。
6、 评分标准:每篇作品满分十分(文采7分,创意3分),由七位评委依次打分,取消最高分与最低分,以其余五组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7、 奖项设立: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新晨奖(最佳创意奖)三名,焰夜奖(最佳文采奖)三名。文韵班两个(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新晨奖、焰夜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未获奖的稿件按每篇加0.5分算入班级总分)
8、 本次大赛的各类奖项将向全校公示,并由校领导、新晨小说社负责人在艺术节(课本剧表演大赛)后颁发。
9、 本次大赛优秀作品将刊登在校报《博雅》专栏中:并收录在由新晨小说社,焰夜话剧社文稿部联合主办的专刊《博文雅颂》中;中短篇小说作品将有机会改编为剧本,排演为话剧参加校内外的各类文艺汇演及话剧比赛。
10、 本次活动的所有稿件将在新晨小说社存档,恕不奉还。
第二部分:课本剧表演大赛
1、 活动时间:5月3日~5月15日之间择日选定
2、 活动地点:综合楼6楼会议室
3、 参赛人员:兰大附中高一、高二同学(最终评奖将以单个作品为单位元元元不分年级组,可由不同班级同学组合参赛。)
4、 参赛流程:本次比赛以课本剧、话剧为主,正剧、喜剧、小品亦可。每班选送一组作品,每组作品限时5~15分钟,各班在5月4日前将“参赛登记表” 及参赛剧本(一式两份)交至话剧社社长处,在5月5~15日间择日进行比赛,优秀作品可代表班级直接参加学校艺术节展演。
5、 评分方案:基础分满分10分,九名评委(在校老师、兰州大学话剧社负责人,兰大附中话剧社负责人)根据作品的风格、语言、表现形式、演出技巧、道具音效等方面进行评分,取消最高分与最低分,以其余七名评委平均分为基础分最终得分。附加分满分5分由10名大众评委(由高一、高二学生代表组成)在作品表演结束后根据个人喜好进行投票,每票记一分。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总和为参赛作品最终得分。
6、 奖项设置:根据总分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根据作品表现及观众反应评出最佳作品奖两名,最佳导演奖两名,最佳编剧奖两名,最佳男演员奖两名,最佳女演员奖两名,最佳策划奖两名。所有奖项将在比赛结束后与“文学创作大赛”奖项一同由校领导颁发。
本此活动全过程将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督导。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为大家打造一个和谐、阳光、快乐、缤纷,彰显个性,展现风采的校园文化传播平台。
总策划:兰州大学附属中学焰夜话剧社兼新晨小说社社长2011届5班 程光
主办单位:兰州大学附属中学新晨小说社
兰州大学附属中学焰夜话剧社
2010年4月5日
课本剧表演大赛参赛报名表 编号:
作品名称 参赛班级
指导老师 导演 编剧
策划(音效、服装、道具、化妆)
参演人员
备注
班主任 班长 文体委员
(未领到或遗失报名表的班级请派代表到高二五班程光同学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