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聊城市长热线”不核实就发布虚假侵权信息,
实名举报聊城技师学院“甄文静等人”侮辱人格、侵权渎职、歪曲事实、毁害学生
市长热线是人民政府的便民举措,有政府的形象做背景,是政府管理社会的行为,所有人都会认为政府的官方回复内容肯定比举报内容更真实,没人去怀疑政府失职不核实。但辖区600万人口的聊城市长热线,7月21日未核实便回复发布虚假信息,以认可谎言的形式,反而等同于向社会说明我的举报是谎言,这等同是在认定我是撒谎小人,对我的品性客观上做出了否定评价,公开侵犯我们的人格权和名誉权!我要求追究侵权责任。
我叫郭艳霞,我的孩子叫孟子程,聊城技师学院水源高考班高一班学生。我于7月6日、7月14日在市长热线实名举报甄文静、王关宇、梁教官的侵权渎职等问题,诉求编号为SSP210706154433380309、SSP210714160104470558,市长热线分别在7月14日、7月21日以学校名义给出回复。但7.21这个回复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冠冕堂皇的说瞎话,对我举报信中的事实,回复中全部以谎言推翻,但真假没有任何人找我核实询证,也就是说,在公开的市长热线上的官方回复,完全采用了甄文静等人的谎言,而且毫无保留的信任,可能在政府、学校眼中,老师的话当然就比学生家长的话可信。“老师”身份是无数贤者塑造,师德要求远高于普通人,诚实这一种基础道德更是被无数老师不惜生命视作底线,凝聚成“老师”名字背后的默认诚信,这是极珍贵的职业光环,没有人会随便怀疑一个老师的诚实。但甄老师你们自毁职业形象,害群之马,对所有老师都是侮辱。甄主任利用职权对自己的错误全部撒谎不认逃脱责任,对我没做过的事恶意造谣捏造事实侮辱抹黑,这种未经核实即发布的市长热线官方回复也是在侮辱学校信用!在侮辱政府信用!
我质疑甄主任等人一方面利用职权毁害学生人生,又一方面在我举报之后对抗调查欺瞒政府。因我对甄主任6.17事件的渎职处理提出疑问触犯官威,甄主任滥用职权在第二天不做调查就做出了开除决定,声称孟子程比另外3人责任都重,并后续编排文件恶意归责孟子程。在7.14回复的内容回避问题并确认在事实不清情况下已对孟子程做出不公正最重处分,给予严重不公正品行评价。在7.21回复的内容编造谎言、回避责任、前后不一、混淆是非,以官方形式回复发布虚假信息,反而剥夺、侵犯我们合法权利,现在我请求有关单位帮助、请政府重新核实,让我和甄文静等人当面质证,查清楚谁在说谎。
先问一句甄文静、王关宇等人,普通人都知道撒谎可耻,你们作为老师撒谎成性毫无羞愧,是享受撒谎带来的各种可以不负责任、没有错误、反而只有成绩的好处吗?所以你们撒谎套路多才爬上去做教导主任、班主任当了官?对得起“老师”这个值得尊敬的身份吗?可就算对家长撒谎习以平常,你们竟敢明目张胆对学校调查撒谎,对政府撒谎,明知市长热线行政属性却用谎言的回复致使政府陷入行政侵权。我的举报进度出现的“办理完成”在我眼里成了对你满篇谎言的嘲讽,这个“办理完成”是甄文静等人对“人民政府为人民”这个说法的羞辱,致使政府热线成了帮小人对付人民的工具,随便糊弄不用承担责任!现在甄文静你们敢不敢说,“我是合格老师,撒谎连做人都不合格,我不会欺瞒政府,学生诚实我还开除学生,如果我撒谎就开除我!”
一、揭露虚假
现将诉求编号为SSP210714160104470558的举报,市长热线官方回复内容中的谎言、欺瞒、狡辩等问题揭露如下:(后附标明质疑位置的7.21市长热线回复原文)。
1、第102字处,质疑1:回复说“孟子程与白同学的矛盾确有其事”,用“矛盾”代替欺凌的事实,混淆事实回避职责。两人有相互关系才叫矛盾,但2020年12月3日,学生会干部高年级白广锐是无故打骂孟子程,孟子程找老师、报警皆有记录可查,这种高年级学生随意打骂低年级学生的行为是不是具有欺凌属性?甄主任担当领导不查不纠直接说没有,放任校园欺凌滋生,请问是否滥权渎职?
2、第118字处,质疑2:回复说“已将此事交于派出所处理”,甄主任以此说明此事已和自己无关?报警是我们的权利,但无论有无警方,甄主任调查和管理职责并不能消失。甄主任是否调查请出示调查报告,不查就说只是矛盾,以警方介入为由逃脱职责是不是滥权渎职?
3、第137字处,质疑3:回复说“报警前班主任甄老师联系了孟子程的家长”,甄主任你竟肆无忌惮撒谎,后面还说“家长均坚持要求报警”,真相是2020年12月3日上午9点孟子程被打后,整整一天家长毫不知情!你直到晚上才联系了家长!请领导查询双方通话记录揭穿谎言,你撒谎是因为明白你的真实做法见不得光?但你以政府名义发布谎言,在公开全国的市长热线上让所有看到这条实名举报的人都知道郭艳霞、孟子程是撒谎小人?这极大的损害了我和孩子的人格权、名誉权,对郭艳霞、孟子程未来人生的发展产生不能估量的影响,我必定追究甄主任等人侵犯我们人格权、名誉权。本文之后所有对甄涉及撒谎造谣的质疑中都会追究名誉侵权。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另外,甄文静漠视欺凌事件,无视无视学生、家长权益,上午出事一直到晚上才将未成年孩子报警后无家长知情、无教师陪同滞留派出所一天的事告诉家长,请问是不是渎职侵权?
4、第234字处,质疑4:孩子称报警后,中午白广锐的班主任让白广锐拿手机后去吃饭,但甄文静扣下孩子手机不许联系外界,并未允许孟子程去吃饭,请问有无此事?之后孟子程滞留派出所直到晚上7、8点左右趁机在门口借了陌生人的手机才给父亲说了报警在派出所,旁边的白广锐马上用随身的手机告知老师孟子程通知了家长,随后甄文静才给孟子程母亲打电话通知此事,我不明白老师们是不是纵容甚至串通欺负孟子程的高年级学生干部?甄文静晚上通知家长的电话也不是主动而是随机应变?你不承认不让孩子吃午饭,那明知孩子没吃午饭,你有没有考虑在派出所从白天到晚上孩子饿不饿?作为老师有起码的关心和做法吗?对学生又冷又饿视若不见置之不理,你的师德、道德合格吗?
5、第291字处,质疑5:“第一时间”?孩子报警后甄主任认为事情已和自己没关系了?让未成年学生从中午到晚上滞留派出所?报警是我们的权利,但这不代表孩子报警了老师就能失职不管看热闹了,甄主任你对这次欺凌事件的调查和管理职责并不能消失,这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和是否报警不冲突。甄主任不管不顾,没有陪同或委派老师陪同共往派出所,是不是渎职?等到晚上放学才去派出所并通知了家长,这就是所谓的第一时间?是解释成已经和自己无关了所以我放学没事后才占用我的私人时间第一步先去了派出所?你们置身事外一天不陪同学生还理所当然?是不是渎职?
6、第413字处,质疑6:晚上你才通知家长,晚上放学你几点到达派出所?孩子午饭没吃你知道,那你有没有考虑晚饭饿不饿?你晚上放学才带去的外套孩子穿了几分钟?孩子冷饿无奈才答应不追究离开派出所是几点?这就是你回复的“并不存在教师不通知家长,导致学生又冷又饿,没人管的情况”?这是不是撒谎?冷血无情有没有师德?你当天给我的解释是说警察一直不让通知家长所以晚上才通知我的,当时我照顾面子没有追究不然去问一问是哪一个警察能说这种话?2020.12.3事件你无耻撒谎欺骗家长赖警察,结果你2021.7.21现在又回复说那天报警前就联系了我还有鼻子有眼编瞎话说家长也要求报警,编出一个剧情,你撒谎有瘾?前后不一、反复撒谎你是小人吗?你是撒谎精吗?你用谎言来抹黑我的人格掩饰你的错误?请领导质证追究责任。
7、(第529字处,质疑7):请注意,这一段是甄主任做出所谓的监控说明。甄主任一边拒绝家长获取监控,一边对监控的说明大搞文字游戏,虽然得不到监控,但家长仍然能从甄主任的说明中
发现多处无论如何刻意加工也无法掩饰的问题。
甄主任承认孟子程先到餐厅窗口且是第一位置,杨浩森等三人随后也到该窗口,那请问如果杨浩森三人排队是否还会产生“孟子程向杨浩森等人方向挤去”这一恶意突出是孟子程去挤别人的监控说明,但也反而让家长发现确实出现了拥挤现象。那造成拥挤的原因难道能恶意归责成窗口排队的第一人?是不是足以反映出应该是后来的杨浩森三人对拥挤负责?那导致拥挤的原因是不是就反映出存在不排队的违纪行为?再请问回复里“避让空间不足”是不是因为杨浩森等三人拥挤不排队行为导致的?公共场所不排队不守秩序是不是6.17打架事件的起因之一?甄主任刻意遮掩三人违纪问题,是不是滥权渎职?
8、第545字处,质疑8:文字游戏,甄回复“孟子程突然出手推杨浩森一下”,我在7月6日的举报信中已经说了这里因为杨浩森等三人不排队拥挤导致滚烫拉面汤烫伤孟子程,但甄主任是选择性失明还是选择性忘事,对此情节只字不提,在回复中巧妙形成了孟子程无故生事的画面,好一招瞒天过海,厉害!孟子程推一下杨浩森有责任,那杨浩森因不排队导致烫伤孟子程没责任?
请问甄主任是不是渎职滥权?
9、第580字处,质疑9:文字游戏,甄回复“尹训鹏被撞了一下,随后出手推了孟子程一下”,虽然甄主任刻意将实际撞尹训鹏的人淡化掩藏,形成了让大家去误以为是孟子程撞了尹训鹏的假象,从而突出责任在于孟子程。但也反映出极有可能不是被孟子程撞的,否则甄主任很可能要写成“尹训鹏被孟子程打到,随后还手了”这种说法。但这也证明了很可能是尹训鹏先动手。孟子程先“推”一下认为是孟子程先动手责任重,尹训鹏也是先“推”一下同样认为是孟子程先动手责任重,请问甄主任这两个推怎么会有不一样的认定标准?不对事只对人?请问甄主任前后不一恶意归责是不是侵权滥权?
10、第669字处,质疑10:文字游戏,6.17打架中有三人殴打孟子程一人,但甄主任回复“旁边同学也上前一起制止,结束这场冲突”,在甄主任的后期操作下第三个学生打孟子程的画面神奇消失了,是不是理解成第三个学生上去狠狠打了一顿导致孟子程头破血流,在甄主任眼里这就是制止,那真该给这名同学挺身而出发个奖状,那你甄主任怎么还要给对方三个学生都处分?不怕第三个委屈?你作为学校领导敢这么混淆是非涂抹黑白?是不是渎职滥权?
11、第685字处,质疑11:文字游戏,孟子程被三人打倒在地情节怎么不说?分开后孟子程从地上爬起来指着三人要求别走等老师处理有什么过错?(甄文静已口头承认孟子程当时是要求别走等老师来)甄主任插头去尾只写一句“两方分开后孟子程依旧指着对方”,这句描述的意义是什么?还只是一个打架之后的情节,这能成为打架调查的原因?如果说只是为了凑字数,纯粹描述一个事后情节,那打架之前相互之间的动作、眼神为什么不描述,事前情节才对调查事件原因更有用,着重描写一句无关起因调查的事后情节用心何在?是想剪辑出孟子程一副嚣张的样子让读监控说明的领导觉得活该开除吗?在甄主任看来,是不是孟子程被围殴头破血流也得再低头鞠躬,这才是低年级学生面对三名高年级打人学长的该有的姿态?是不是甄主任当官培养出上优下卑的等级观念了?故意编排放大孟子程责任?请问是不是侵权滥权?
12、第701字处,质疑12:甄主任回复“以上经过如有出入,以视频为准”,但对打架过程的描述我看到了来自老师对学生的恶意,三人围殴一人,对杨浩森三人的过错遮遮掩掩、轻描淡写,对孟子程的描写掐头去尾夸张抹黑,甄主任这种监控说明有什么公平公正?用文字游戏包装自己的主观恶意欺骗所有人,最后再来一句有视频为证,就能以貌似客观来完美掩护她做的调查说明里的主观恶意,这套组合以明遮暗?真不亏是主任果然有水平!但你的学问正道是教书育人,不是让你用来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
但这个监控谁又能看到?把家长当傻子欺负吗?这也是我从事发到现在历经50多天了一再要求我要监控的原因!甄主任玩弄权术肆意扭曲事实,凭你的官位身份所有人都更会相信你的话,谁又能真正认识你的真面目?你说谎话别人就会信,我们揭穿你维权只能靠证据,这是天生的不公平!甄主任蛮横到连证据都要剥夺!自6月18日至今,50多天以来甄主任始终拒绝家长复制监控、始终拒绝向家长出示调查报告,在拒绝调查家长疑问的

实名举报聊城技师学院“甄文静等人”侮辱人格、侵权渎职、歪曲事实、毁害学生
市长热线是人民政府的便民举措,有政府的形象做背景,是政府管理社会的行为,所有人都会认为政府的官方回复内容肯定比举报内容更真实,没人去怀疑政府失职不核实。但辖区600万人口的聊城市长热线,7月21日未核实便回复发布虚假信息,以认可谎言的形式,反而等同于向社会说明我的举报是谎言,这等同是在认定我是撒谎小人,对我的品性客观上做出了否定评价,公开侵犯我们的人格权和名誉权!我要求追究侵权责任。
我叫郭艳霞,我的孩子叫孟子程,聊城技师学院水源高考班高一班学生。我于7月6日、7月14日在市长热线实名举报甄文静、王关宇、梁教官的侵权渎职等问题,诉求编号为SSP210706154433380309、SSP210714160104470558,市长热线分别在7月14日、7月21日以学校名义给出回复。但7.21这个回复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冠冕堂皇的说瞎话,对我举报信中的事实,回复中全部以谎言推翻,但真假没有任何人找我核实询证,也就是说,在公开的市长热线上的官方回复,完全采用了甄文静等人的谎言,而且毫无保留的信任,可能在政府、学校眼中,老师的话当然就比学生家长的话可信。“老师”身份是无数贤者塑造,师德要求远高于普通人,诚实这一种基础道德更是被无数老师不惜生命视作底线,凝聚成“老师”名字背后的默认诚信,这是极珍贵的职业光环,没有人会随便怀疑一个老师的诚实。但甄老师你们自毁职业形象,害群之马,对所有老师都是侮辱。甄主任利用职权对自己的错误全部撒谎不认逃脱责任,对我没做过的事恶意造谣捏造事实侮辱抹黑,这种未经核实即发布的市长热线官方回复也是在侮辱学校信用!在侮辱政府信用!
我质疑甄主任等人一方面利用职权毁害学生人生,又一方面在我举报之后对抗调查欺瞒政府。因我对甄主任6.17事件的渎职处理提出疑问触犯官威,甄主任滥用职权在第二天不做调查就做出了开除决定,声称孟子程比另外3人责任都重,并后续编排文件恶意归责孟子程。在7.14回复的内容回避问题并确认在事实不清情况下已对孟子程做出不公正最重处分,给予严重不公正品行评价。在7.21回复的内容编造谎言、回避责任、前后不一、混淆是非,以官方形式回复发布虚假信息,反而剥夺、侵犯我们合法权利,现在我请求有关单位帮助、请政府重新核实,让我和甄文静等人当面质证,查清楚谁在说谎。
先问一句甄文静、王关宇等人,普通人都知道撒谎可耻,你们作为老师撒谎成性毫无羞愧,是享受撒谎带来的各种可以不负责任、没有错误、反而只有成绩的好处吗?所以你们撒谎套路多才爬上去做教导主任、班主任当了官?对得起“老师”这个值得尊敬的身份吗?可就算对家长撒谎习以平常,你们竟敢明目张胆对学校调查撒谎,对政府撒谎,明知市长热线行政属性却用谎言的回复致使政府陷入行政侵权。我的举报进度出现的“办理完成”在我眼里成了对你满篇谎言的嘲讽,这个“办理完成”是甄文静等人对“人民政府为人民”这个说法的羞辱,致使政府热线成了帮小人对付人民的工具,随便糊弄不用承担责任!现在甄文静你们敢不敢说,“我是合格老师,撒谎连做人都不合格,我不会欺瞒政府,学生诚实我还开除学生,如果我撒谎就开除我!”
一、揭露虚假
现将诉求编号为SSP210714160104470558的举报,市长热线官方回复内容中的谎言、欺瞒、狡辩等问题揭露如下:(后附标明质疑位置的7.21市长热线回复原文)。
1、第102字处,质疑1:回复说“孟子程与白同学的矛盾确有其事”,用“矛盾”代替欺凌的事实,混淆事实回避职责。两人有相互关系才叫矛盾,但2020年12月3日,学生会干部高年级白广锐是无故打骂孟子程,孟子程找老师、报警皆有记录可查,这种高年级学生随意打骂低年级学生的行为是不是具有欺凌属性?甄主任担当领导不查不纠直接说没有,放任校园欺凌滋生,请问是否滥权渎职?
2、第118字处,质疑2:回复说“已将此事交于派出所处理”,甄主任以此说明此事已和自己无关?报警是我们的权利,但无论有无警方,甄主任调查和管理职责并不能消失。甄主任是否调查请出示调查报告,不查就说只是矛盾,以警方介入为由逃脱职责是不是滥权渎职?
3、第137字处,质疑3:回复说“报警前班主任甄老师联系了孟子程的家长”,甄主任你竟肆无忌惮撒谎,后面还说“家长均坚持要求报警”,真相是2020年12月3日上午9点孟子程被打后,整整一天家长毫不知情!你直到晚上才联系了家长!请领导查询双方通话记录揭穿谎言,你撒谎是因为明白你的真实做法见不得光?但你以政府名义发布谎言,在公开全国的市长热线上让所有看到这条实名举报的人都知道郭艳霞、孟子程是撒谎小人?这极大的损害了我和孩子的人格权、名誉权,对郭艳霞、孟子程未来人生的发展产生不能估量的影响,我必定追究甄主任等人侵犯我们人格权、名誉权。本文之后所有对甄涉及撒谎造谣的质疑中都会追究名誉侵权。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另外,甄文静漠视欺凌事件,无视无视学生、家长权益,上午出事一直到晚上才将未成年孩子报警后无家长知情、无教师陪同滞留派出所一天的事告诉家长,请问是不是渎职侵权?
4、第234字处,质疑4:孩子称报警后,中午白广锐的班主任让白广锐拿手机后去吃饭,但甄文静扣下孩子手机不许联系外界,并未允许孟子程去吃饭,请问有无此事?之后孟子程滞留派出所直到晚上7、8点左右趁机在门口借了陌生人的手机才给父亲说了报警在派出所,旁边的白广锐马上用随身的手机告知老师孟子程通知了家长,随后甄文静才给孟子程母亲打电话通知此事,我不明白老师们是不是纵容甚至串通欺负孟子程的高年级学生干部?甄文静晚上通知家长的电话也不是主动而是随机应变?你不承认不让孩子吃午饭,那明知孩子没吃午饭,你有没有考虑在派出所从白天到晚上孩子饿不饿?作为老师有起码的关心和做法吗?对学生又冷又饿视若不见置之不理,你的师德、道德合格吗?
5、第291字处,质疑5:“第一时间”?孩子报警后甄主任认为事情已和自己没关系了?让未成年学生从中午到晚上滞留派出所?报警是我们的权利,但这不代表孩子报警了老师就能失职不管看热闹了,甄主任你对这次欺凌事件的调查和管理职责并不能消失,这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和是否报警不冲突。甄主任不管不顾,没有陪同或委派老师陪同共往派出所,是不是渎职?等到晚上放学才去派出所并通知了家长,这就是所谓的第一时间?是解释成已经和自己无关了所以我放学没事后才占用我的私人时间第一步先去了派出所?你们置身事外一天不陪同学生还理所当然?是不是渎职?
6、第413字处,质疑6:晚上你才通知家长,晚上放学你几点到达派出所?孩子午饭没吃你知道,那你有没有考虑晚饭饿不饿?你晚上放学才带去的外套孩子穿了几分钟?孩子冷饿无奈才答应不追究离开派出所是几点?这就是你回复的“并不存在教师不通知家长,导致学生又冷又饿,没人管的情况”?这是不是撒谎?冷血无情有没有师德?你当天给我的解释是说警察一直不让通知家长所以晚上才通知我的,当时我照顾面子没有追究不然去问一问是哪一个警察能说这种话?2020.12.3事件你无耻撒谎欺骗家长赖警察,结果你2021.7.21现在又回复说那天报警前就联系了我还有鼻子有眼编瞎话说家长也要求报警,编出一个剧情,你撒谎有瘾?前后不一、反复撒谎你是小人吗?你是撒谎精吗?你用谎言来抹黑我的人格掩饰你的错误?请领导质证追究责任。
7、(第529字处,质疑7):请注意,这一段是甄主任做出所谓的监控说明。甄主任一边拒绝家长获取监控,一边对监控的说明大搞文字游戏,虽然得不到监控,但家长仍然能从甄主任的说明中
发现多处无论如何刻意加工也无法掩饰的问题。
甄主任承认孟子程先到餐厅窗口且是第一位置,杨浩森等三人随后也到该窗口,那请问如果杨浩森三人排队是否还会产生“孟子程向杨浩森等人方向挤去”这一恶意突出是孟子程去挤别人的监控说明,但也反而让家长发现确实出现了拥挤现象。那造成拥挤的原因难道能恶意归责成窗口排队的第一人?是不是足以反映出应该是后来的杨浩森三人对拥挤负责?那导致拥挤的原因是不是就反映出存在不排队的违纪行为?再请问回复里“避让空间不足”是不是因为杨浩森等三人拥挤不排队行为导致的?公共场所不排队不守秩序是不是6.17打架事件的起因之一?甄主任刻意遮掩三人违纪问题,是不是滥权渎职?
8、第545字处,质疑8:文字游戏,甄回复“孟子程突然出手推杨浩森一下”,我在7月6日的举报信中已经说了这里因为杨浩森等三人不排队拥挤导致滚烫拉面汤烫伤孟子程,但甄主任是选择性失明还是选择性忘事,对此情节只字不提,在回复中巧妙形成了孟子程无故生事的画面,好一招瞒天过海,厉害!孟子程推一下杨浩森有责任,那杨浩森因不排队导致烫伤孟子程没责任?
请问甄主任是不是渎职滥权?
9、第580字处,质疑9:文字游戏,甄回复“尹训鹏被撞了一下,随后出手推了孟子程一下”,虽然甄主任刻意将实际撞尹训鹏的人淡化掩藏,形成了让大家去误以为是孟子程撞了尹训鹏的假象,从而突出责任在于孟子程。但也反映出极有可能不是被孟子程撞的,否则甄主任很可能要写成“尹训鹏被孟子程打到,随后还手了”这种说法。但这也证明了很可能是尹训鹏先动手。孟子程先“推”一下认为是孟子程先动手责任重,尹训鹏也是先“推”一下同样认为是孟子程先动手责任重,请问甄主任这两个推怎么会有不一样的认定标准?不对事只对人?请问甄主任前后不一恶意归责是不是侵权滥权?
10、第669字处,质疑10:文字游戏,6.17打架中有三人殴打孟子程一人,但甄主任回复“旁边同学也上前一起制止,结束这场冲突”,在甄主任的后期操作下第三个学生打孟子程的画面神奇消失了,是不是理解成第三个学生上去狠狠打了一顿导致孟子程头破血流,在甄主任眼里这就是制止,那真该给这名同学挺身而出发个奖状,那你甄主任怎么还要给对方三个学生都处分?不怕第三个委屈?你作为学校领导敢这么混淆是非涂抹黑白?是不是渎职滥权?
11、第685字处,质疑11:文字游戏,孟子程被三人打倒在地情节怎么不说?分开后孟子程从地上爬起来指着三人要求别走等老师处理有什么过错?(甄文静已口头承认孟子程当时是要求别走等老师来)甄主任插头去尾只写一句“两方分开后孟子程依旧指着对方”,这句描述的意义是什么?还只是一个打架之后的情节,这能成为打架调查的原因?如果说只是为了凑字数,纯粹描述一个事后情节,那打架之前相互之间的动作、眼神为什么不描述,事前情节才对调查事件原因更有用,着重描写一句无关起因调查的事后情节用心何在?是想剪辑出孟子程一副嚣张的样子让读监控说明的领导觉得活该开除吗?在甄主任看来,是不是孟子程被围殴头破血流也得再低头鞠躬,这才是低年级学生面对三名高年级打人学长的该有的姿态?是不是甄主任当官培养出上优下卑的等级观念了?故意编排放大孟子程责任?请问是不是侵权滥权?
12、第701字处,质疑12:甄主任回复“以上经过如有出入,以视频为准”,但对打架过程的描述我看到了来自老师对学生的恶意,三人围殴一人,对杨浩森三人的过错遮遮掩掩、轻描淡写,对孟子程的描写掐头去尾夸张抹黑,甄主任这种监控说明有什么公平公正?用文字游戏包装自己的主观恶意欺骗所有人,最后再来一句有视频为证,就能以貌似客观来完美掩护她做的调查说明里的主观恶意,这套组合以明遮暗?真不亏是主任果然有水平!但你的学问正道是教书育人,不是让你用来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
但这个监控谁又能看到?把家长当傻子欺负吗?这也是我从事发到现在历经50多天了一再要求我要监控的原因!甄主任玩弄权术肆意扭曲事实,凭你的官位身份所有人都更会相信你的话,谁又能真正认识你的真面目?你说谎话别人就会信,我们揭穿你维权只能靠证据,这是天生的不公平!甄主任蛮横到连证据都要剥夺!自6月18日至今,50多天以来甄主任始终拒绝家长复制监控、始终拒绝向家长出示调查报告,在拒绝调查家长疑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