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别的吧里看一帖子,是这么说的,结婚的,生过一个孩子的,不带环的,每月要交10元钱……问合法不合法。
:1、3月份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对康检进行全程监控(就是对每个康检对象的孕情进行一次检查,防止政策外怀孕)。按照国家规定,已婚育龄妇女康检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因此康检对象个人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2、在康检监控中,如果发现康检对象应该采取节育、绝育措施(如上环、结扎等),但其没有采取应该采取的措施,就要查找其没有采取措施的原因。如果康检对象身体正常,个人有执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就要落实相应节育措施;如果由于康检对象身体客观原因,得有不宜上环、结扎的疾病(禁忌症),可以暂缓落实的节育、绝育措施,等待康检对象的疾病治愈后再落实手术。
3、康检对象是否是禁忌症对象,必须进行医学鉴定。国家物价标准规定:上环、结扎禁忌症的医学鉴定费用分别是10元/人次、20 /人次。因此凡是没有上环康检对象,个人提出不上环的,在对其进行医学鉴定的同时收取10元 /人次的费用是正常的。
综上所述:“这个月康健...没带环的每人交 10元钱,但有的交了,有的没交”是正常的。“这10元钱他们收的合法吗?”--合法,!“为什么有的交,有的没交”--没上环的进行医学鉴定,应该交费;没有落实上环但个人愿意落实上环措施,自然不用交费进行医学鉴定;“不合法,为什么盖着计生委的章?这是否是乱收费行为?”--上述行为是计划生育部门履行正常工作的合法行为,加盖有公章更示负责,不存在任何乱收费现象。
(有不清楚的地方或问题,请进一步到县计生委技术科咨询。谢谢大家对计划生育部门工作的监督、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