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购买的是四店通用卡,慢慢的从四店变成一个店,当时我们买卡的时候都是就近方便的原则,现在都撤销了,谁健个身还得先跑个1万米,直接跑步不就行了,闭店不事先通知,都是突然宣布,当时买卡的时候签的协议就是生效合同,怎么健身房就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履行合同呢,当初买卡的时候你们是怎么说的,拿到钱就完成任务了。想退卡没门。健身地点变了,健身内容变了,为什么不能退卡呢,健身卡买上就是霸王条款吗,是不是这些事情无从说理谁买卡谁自认倒霉呢,现在剩下一个泰华店,四个店的会员挤在一个地方,练力量排号等着,团课教室爆满,真是一片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