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1级新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女性适龄公民未要求进行兵役登记)。”《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兵役登记的对象为,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含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及第十一条“本省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通报县级兵役机关。”等相关规定,如你符合兵役登记条件,在入学报到时,应主动向学校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发放的《兵役证》或其他有效凭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出示“全国征兵网”网上兵役登记情况)以便查验。如你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现在尚未进行兵役登记,请按照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要求,在“全国征兵网”上完成兵役登记。
特此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章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女性适龄公民未要求进行兵役登记)。”《四川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兵役登记的对象为,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含在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及第十一条“本省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提示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并通报县级兵役机关。”等相关规定,如你符合兵役登记条件,在入学报到时,应主动向学校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发放的《兵役证》或其他有效凭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出示“全国征兵网”网上兵役登记情况)以便查验。如你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现在尚未进行兵役登记,请按照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要求,在“全国征兵网”上完成兵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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