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为用人单位的学校应自聘请员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这是每个劳动者应该享有的权益,不是某些人拿来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请问黑龙江省教育厅拨给学校用来给聘请员工缴纳社保的专款学校都用到哪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