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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多年,工程款没有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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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陵县金岭镇北坞邱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发包方金岭镇政府,中标方,菏泽普瑞公司,后经转包给兰陵宝泰建筑公司,宝泰公司朱德海又将工程转包给李锋,赵庆丰,高阳三个人,工程施工前朱德海向三个人收取招标费用13万元,约定每平方米83元,可工程竣工结算时每平方只按63元,工程总价89万,招标费用就收了13万,请问这合理吗?我们辛苦垫资出力干活,工程竣工快五年了垫资没有收回,多次反映没得到合理解决,望有关部门查查给我们合理解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7-18 22:48回复
    政府应该严查,工程转包又拖欠,这合理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7-21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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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时合同写没写不允许分包?如果写了就不合理,你当时没签合同吗?签合同时你没看原合同吗?知道转包不合理你就不该干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07-23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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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我起诉啊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1-08-29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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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10-0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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