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教职工拥有私家车数量不断攀升带来的潜在安全隐患,唐山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唐山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各类车辆进出校园及在校园内停放作出了具体规定,教师私家车也不能随意出入本校。
唐山市教育局相关调查统计显示,截至今年2月份,该市城乡中小学驾驶私家车上下班的教职员工已有6400多人,有6018辆教职工私家车在校园内停放,有134所学校的校内停车数已达饱和状态。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教师驾驶车辆与学生进出校园时混行,给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带来了隐患。
鉴于此,该办法规定,校园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校园生活;有停车区域的学校可对教职工私家车辆实行停车许可证管理,取得停车许可证的教职工方可驾驶私家车进出校园;在学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不得在课间和上下学高峰时段启动车辆出入校园。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该市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