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06年5月19日,首尔—法兰克福航班上。
录完X-MAN选定的部分,更换了位置,和明秀哥坐在了一起。这段恋情,他是知道的比较清楚的人了。果然,刚坐下,一向直来直去的哥哥劈头就问:“妍呐,是不是又吵架了?”除了苦笑,我不知道还能作出什么表情。
他是不同意我录制这期节目的,理由是我的脚伤有发作的嫌疑,不宜劳累。可我心里清楚,真正的原因,恐怕是那群正用小鹿斑比般的眼神盯着我的包的人吧。其实不止是他们,准确地讲,从交往的第二个月开始,只要是我和XY组成的朋友们聚会或者上节目,我们之间就会出现摩擦,只是摩擦程度和那些朋友们的耀眼程度以及剧本的粉红程度成正比罢了。
同是艺人,他很清楚在这个圈子里有几个好朋友是多么的不容易,否则他不会那么珍惜他自己的那些朋友,他也应该明白,节目永远只是节目,否则他也不会下了节目就摘掉面具。可是无论我解释多少次,哪怕是当着他的面拒绝朋友们聚会的邀请,却依然无法获得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人所给予我的最起码的信任。有时候我自己都怀疑,是不是在别人眼里我真的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有人劝过我,分手吧,把自己搞得这么累这么委屈,不值得。可我不想分手,这个人,我是真心喜欢的,喜欢到可以不计较他的双重标准和不信任,喜欢到为了维系这段感情放弃我自己的朋友和生活。明知道这样做很傻,明知道这样做最后受伤的一定是我,可就是放不下。如果让不了解我的人知道蔡妍也可以这样,估计会惊讶到连下巴都合不上吧。
恍惚间肩上有了重量,猛一抬头,对上了明秀哥关切的眼神,果然又发呆了,这种情况,最近发生的越来越频繁了呢。我赶紧笑着摇了摇头,认识多年有如亲兄妹一般的默契,让我们无需多言就能心领神会。不再继续有关我恋情的话题,反正我人都上飞机了,就算是吵架最快也得是一个星期之后的事情。既然来了,我想开开心心的工作,难得可以和这么多好朋友一起做节目,我很珍惜。和明秀哥天南海北的胡乱聊了一通之后,我的心情好多了,转头看看周围,为了未来几天的安逸,我决定立刻起身分发妈妈带来的食物,因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挑战那群绝对坚持“吃饭是人生头等大事”的家伙的勇气。
原本想着在场的同僚人手一份,剩下的留到目的地,可是很快我就发现,我绝对低估了某些人的胃。不愧是队长,有事情冲在最前头,一点愧意都没有的跟明秀哥更换了位置,然后相当自来熟的把爪子伸向了我的包。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这些家伙们一个个前仆后继为了我的包提前减轻重量而努力,甚至不惜上演手足相残的洒狗血桥段。经他们这么一闹,我清楚的发现,某些人的眼神,已经由刚开始的友好,转变成了羡慕和相当的嫉妒。唉,在阻止这群活宝的幼稚行为和祈祷之间,我还是选择祈祷这次的录制平安结束更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