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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人心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出生在这个镇子上,印象中,整个镇子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天总是灰白色的,路边少有的几棵树上也总是落着厚厚的一层灰,有时候下那么一两次雨,天会稍微泛一点蓝色,但不出一天,还是会变回原来的样子。要非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的话,在除夕夜的晚上十一点,火车会经过火车站,并不停下。
我只在镇子上灰头土脸待到十岁就搬走了,我记得我离开镇子的那年,有个人死了,大人们说过他的名字,我记不得了,恍惚中隐约记得小时候我们叫他狗叔。
狗叔具体的样子,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这个人很高,比镇子上很多人都高,头发很长,遮住了一只眼睛,胡子也很浓很密。可狗叔看起来没那么老,也就是三四十岁的样子,他很爱抽烟,经常到镇东头的菜市场去捡别人抽剩下的烟头。是的,他很穷,是个拾破烂的,可他还很懒,经常会见到他躺在工地上,还铺着一个特别大的化肥编织袋。
打我记事起,狗叔从没说过一句话,也没有人和他说过话。也许狗叔从不说话,也许他是个哑巴。没人问过狗叔,就连过年,狗叔都只是在镇子里乱逛,鞭炮离得再近狗叔也不多,好像没听到似的,这样,大家觉得狗叔可能是个聋子,顺理成章的,大家也顺便认为他那只被遮住的眼睛可能是瞎了,可从没有人去问过他,他也没对谁说过。
从来没听说过狗叔做过什么伤害过镇上人的是,可狗叔却还是被大家孤立起来了,大家都有意的躲着狗叔,我也一样。
好像听老人们说过,狗叔刚来镇上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当时是有个女人跟着来的,他们住在一间废了好久的破屋子里,女人不好看,甚至可以说是丑的,虽然说狗叔很落魄,但长相还算周正,大家都惊讶这样的一个女人会是狗叔的女人。
那时候,女人整天跟着狗叔,那时候的狗叔也挺勤快,偶尔还会带着女人吃一碗馄饨,两个人吃一碗,日子不好过,可狗叔那时候总是笑的,并不是面无表情无所事事。
后来有那么一天,狗叔又带着女人吃馄饨,要了两碗,还有一屉包子,吃完了,狗叔把上衣口袋里的钱全部甩在了桌上,头也不回的走了,那晚,狗叔没有回那间破屋,睡在了地上。那之后,再没人见过那女人,狗叔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了,他不再回那间破屋,也不再吃馄饨,仿佛有那么一团灰笼在狗叔头上。
老人们的话,多少有点添油加醋,当时的我是这么想的,那时我认为像狗叔那样的男人不可能有这种故事,我甚至觉得,狗叔都不配拥有爱情。
记忆中,狗叔时常出现在夜市,他从不看小摊小贩摆出的各种小吃,也不看在夜市中形形色色的人群,隔着建筑,极力地向远处眺望,尽管记忆很模糊,但我确定,狗叔在看着远方,东边,东边有什么,他的家?还是老人们口中他的那个丑女人?我不知道,只有那时候的狗叔眼睛才不那么浑浊。
刚开始的时候,有些小贩会给狗叔点吃的,狗叔也只是吃,从不表示感谢,渐渐的,也就不再给他什么了,有几个小贩开始轰他,嫌他在没人光顾,看别人轰他,狗叔也自己就离开了,不管坐在哪,他总会东向坐,东面有什么?这种不疼不痒的问题却被我记得很深,可我没问过他,没问过老人们,因为这种问题不疼不痒,知道和不知道没什么差别。
关于狗叔的过去偶尔会被镇上的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话题,大家也只是用粗俗下流的话提那么一两句,然后爆发出一两声大笑,甚至有的时候狗叔就在不远的地方站着,从不表态,不论是愤怒,还是反驳。狗叔从没有向他人讲述过自己的过去,他从不说话。
慢慢的,大家对于狗叔的过去没有了一点的兴趣,各种说法都被说了个遍,那段时间,狗叔似乎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后来有一天,狗叔回到了那间破旧的屋子,没有什么征兆的,他从兜里掏出慢慢一捧的金属,图钉、各种小徽章,他从那一堆里找出一把锈的快断了的钥匙,慢慢地推开门,仿佛逃似的进了屋子。
第二天,狗叔一如既往的出现在了镇上,好像从前一样瞎逛,只不过变得更憔悴了一些,步子变得更慢了一些,他的眼神也变了,变得幽怨,看的人好像被绳子紧紧绑着,浑身不自在。
又这样的过了两三个月,终于有人发现,狗叔疯了,他早就开始对着饮料瓶悉悉索索不知道说些什么,早就开始整天整天的坐在也是,把烟头掐灭再点着,躲避镇上的每一个人,有人说,他那晚从小破屋出来以后就这样了,也有人说他在那之后一段时间以后才这样的,狗叔终于有成为人们偶尔谈笑的话题。
因为狗叔的疯,大家本来就有意排斥的意识变成了厌恶,可虽然狗叔疯了,他却依然没有做任何伤害镇上人的事,他还是没有和镇上的人说过一句话,离镇上的人越来越远了。
“疯子狗,疯子狗,跑了老婆窝囊狗”
狗叔依然像没有听到一样,也许,他真的是个聋子。
那年的除夕,雪下的很大,火车依然像从前那样在晚上十一点呼啸而过,狗叔那间屋子一晚上没有开灯,一直黑着,沉默着,在万家灯火,鞭炮喧闹的镇子里显得格外乍眼,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没发引起大家的注意,人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要在跨年的时候拜祖先、拜神仙,祈祷一年的顺利,比起这些,本来就不那么重要的人显得更无关紧要。镇子上年味很浓,喜庆的气氛在镇上蔓延。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睡在铁轨上的狗叔,看他的表情,他昨晚过的很快乐,很幸福,只不过,他的身体断成了三截。
时隔二十年,我再次回到镇子上,一些邻居搬走了,一些邻居去世了,我与还在镇上的邻居寒暄,下午便要回到居住的城市,记错了时间,提前两个小时到了火车站,我站在月台上,点了支烟,抬手把它扔在了当年发现狗叔尸体的地方,又给自己点了一支,猛吸一口,再叹出来,对着那只被我扔出的烟说:
“狗叔,有时候,人心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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