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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闻回顾]坚四论扎实抓好实抓好沙甸地区综合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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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4日 转自 红河州官微


IP属地:北京1楼2021-07-08 11:19回复
    “促进沙甸地区宗教活动回归正常合法有序的轨道,实现沙甸地区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努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在个旧市沙甸地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州委、州政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是做好新形势下沙甸地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传播蔓延势头,成为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


    IP属地:北京2楼2021-07-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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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全国民族宗教工作的大局来看,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是主流,绝大多数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都反对极端、反对暴力,希望和平和顺和谐。从全州稳定发展的全局来看,要把红河州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沙甸地区是重点和难点。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沙甸地区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为沙甸地区长期稳定与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坚持依法治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把宗教活动依法规范到法治轨道;坚持团结和谐,加强和创新民族团结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IP属地:北京3楼2021-07-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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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连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不能不使我们警醒,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宗教极端思想已经成为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做到“防止升温、防止极端、防止渗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IP属地:北京4楼2021-07-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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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管理,依规办事。统战、宗教事务等相关部门和组织要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宗教活动的审批等方面工作。对沙甸地区讲经办学进行集中治理规范,做到规范办学主体、规范办学审批、规范教师聘用、规范学生招收、规范教学教材、规范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经费“七个规范”。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建设,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工作,组织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等。


          IP属地:北京5楼2021-07-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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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清源、强本固基。各相关部门和组织要深入广泛开展“反极端、讲法制、促和谐”教育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强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客观规律,崇尚现代文明生活是必然要求;宣传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讲明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区分界限;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要筑牢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防火墙”,杜绝宗教思想向国民教育渗透,有效防止宗教极端思想蔓延。


            IP属地:北京6楼2021-07-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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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国爱教,纯洁信仰。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要坚持爱国与爱教相统一的原则,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争做爱国守法的好公民,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参加宗教活动,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抵制一切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活动。提高警惕,明辨是非,自觉与宗教极端思想划清界限。


              IP属地:北京7楼2021-07-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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