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公路工程收费站点的请示》(张政发〔2021〕3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在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一级公路k33+685处设置沙井收费站。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关于行驶安全、快速通过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做好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收费站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