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对神做了如下忏悔:
主基督!我知道不宽恕、不解怨是最冒犯祢的,但是我刚硬的心仍然要为我这女儿惨痛的遭遇寻找世间的公道,拼尽我的血肉之躯去撬开蒙在我女儿身上被蓄意混淆了的过错责任的一角,要让真实的光透到这个世界上来。
而且他们不像祢这样对我们三口充满慈爱,他们是把赚了我们一把作为理所应当的收获,是不会因为祢的存在而有任何畏惧与懊悔的!即使我要对祢表示一点礼敬,他们也是明确、断然要加以破坏的,连我们的命都搭进去!
因此,还讲什么宽恕呢?讲宽恕还不是把他们制造的黑暗默认为光明吗?这种黑暗不撕开,主的光明丝毫也透不进来!但是,当一件坏事有可能败露的时候,那人们就要用“基督教的宽恕”为自己粉饰了,也有的人就要号称基督徒了。主基督,我不能保证不伤及真正信主的人,我没有火眼金睛。但是那种死命要把我女儿弄死的做法本身是毫无人性的,要指望宽恕来赢得她们怜悯,是没有指望的。
我承认我有罪于天主,我不会改变对于主基督的信仰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