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加强针对套路贷和非法放贷案件的打击后,对于贷款中介机构,一直有个争论,就是这类中介机构群收取的手续费用,是否要算入利息?
因为根据最新的非法放贷司法意见,非法放贷案件中,预先收取的砍头息和手续费,介绍费等,都要算入利息。但是如果这类案件中,存在一类特殊情况,非法放贷机构的客户,来自于一些中介机构,这类机构自己不放贷也不借贷,只提供客户信息服务,即介绍放款人和借款人达成借贷关系,如果放贷人行为构成套路贷或者非法放贷,中介机构如何定性?
这个问题可以好好讨论。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国家并不禁止这类中介机构存在。
比如银行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针对企业融资,提到银行应联动“科技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多方位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这里的科技金融服务中介,就包括了很多提供贷款咨询服务的公司。
因为根据最新的非法放贷司法意见,非法放贷案件中,预先收取的砍头息和手续费,介绍费等,都要算入利息。但是如果这类案件中,存在一类特殊情况,非法放贷机构的客户,来自于一些中介机构,这类机构自己不放贷也不借贷,只提供客户信息服务,即介绍放款人和借款人达成借贷关系,如果放贷人行为构成套路贷或者非法放贷,中介机构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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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国家并不禁止这类中介机构存在。
比如银行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针对企业融资,提到银行应联动“科技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多方位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这里的科技金融服务中介,就包括了很多提供贷款咨询服务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