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好,请教个问题。我是06年退役,有安置证,2010年被政府安置到自收自动事业单位上班,工勤岗普工身份没有编制,工资基数是人社局工资库核定的。但是单位目前所有的人员也都是没有编制的,但是他们和我不同的是他们属于人事代理用工,岗位属于技术岗,享受的待遇也是技术岗的待遇,他们的工资基础是人社局下属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定的。让我费解的是我和大家工作的岗位同在技术岗位,工作内容也相同,虽是给我核定的是工勤岗,但是我也考了技术岗的中级职称,单位却无法兑现我的职称待遇,所以我依然拿的是工勤岗待遇,而他们拿的是技术岗待遇,我每个月比他们低快接近1000元每月,但是我和他们工作内容都是一样的。我取得技术职称后到人社局去申请要求调薪,但人社局以我不是在编人员就给我拒绝了。后来我就去上访要求兑现职称待遇,享受同工同酬,但是现在上访的办理单位的初步意见是建议让我把我的用工形式转为人事代理用工,这样就可以正常给我享受职称待遇了,但我不知道这样结果到底对我以后是否有影响,虽然我现在没有编制,但是我总感觉比人事代理用工的用工形式要好些。请各位战友帮我解析下,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