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齐齐哈尔至乌兰浩特至通辽高速铁路预可行性研究咨询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6-03 15:35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路民航建设管理处服务性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承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
项目名称:新建齐齐哈尔至乌兰浩特至通辽高速铁路预可行性研究咨询评估服务
2、内容
齐齐哈尔至乌兰浩特至通辽高速铁路预可行性研究咨询评估
3、费用
项目核准咨询评估服务费20万元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具备有效的铁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5: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发展大厦内蒙古发展改革委铁航处(B座613室)递交报名材料或电子邮件(邮箱:tlbzhc@163.com)方式提交,经初审合格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内蒙古发展改革委铁路民航建设管理处获取采购文件。
四、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影印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五、供应商的确定
1、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6月9日 下午17:00之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精神,由采购方组织各方力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核准咨询评估服务单位。
2、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 上午9:30
3、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C座5楼(515)会议室
4、与评估中标单位签定服务合同
六、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1]004534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雷
电 话: 0471-6604573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613室
邮政编码:0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