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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救治致使终生残疾,拒不负责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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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体魄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极其重要,不仅是生活的基础,也是幸福的保障。但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身上难免会遭遇一些疼痛,要去治,但偏偏部分医师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给患者乱治,最终造成二次伤害,令患者痛苦不堪。
我叫杨先生,来自重庆市涪陵江东新梨村。2015年11月10号本人因为一次意外致使右手四根手指受伤,之后来到涪陵郭昌毕骨科医院进行救治,但没想到这一治给我带来终生伤害,胡明兴医师在没有医师证的情况下对我进行错误救治,最终给我造成二次伤害,至今还伴有残疾。


救治时,医师在没有资格的情况下对我进行了肌腱+韧带+血管缺损不全吻合手术,但由于其医师在术前消毒不充分、不彻底,只是用盐水将伤口进行简单的消毒,再加上术中防粘连措施不到位,修复缝合简单粗糙不够精细,术后训练的时机较晚,训练方案、方式不系统、不规范,因为这种种原因造成右手无名指完全离断伤段指再植,小指末节植皮手术后,中指不全离断吻合手术后,右拇指桡侧外伤血管神经肌腱吻合手术后,右手无名指、拇指及中指功能部分障碍,中指、无名指指间关节僵硬,手术质量较差且术后恢复时间延长,功能残缺,并遗留残疾,对我的就业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由于第一次院方没有救治成功,我请求院方给予一定赔偿,并准备转入其他医院进行救治,经过院方确诊之后准备做取代人工肌腱韧带移植手术,但是涪陵郭昌毕骨科医院不同意只要求康复,因此对方拒绝入院,后续我再次回到郭昌毕骨科医院,医师赖庆钢准备做死关节熔合术,本人因为怕再次受到伤害,于是我表示拒绝。中间双方一直协商但都没有取得满意效果,迫于无奈之下我只能向涪陵有关单位进行公诉,后在有关工作人员陈兴亮的调解下,判定院方赔偿我13000元,但对此我无法接受,也觉得非常不合理。判定过程中,陈兴亮只是听取了院方陈述的理由,但是对我自身的利益却没有进行维护,另外,由于我文化程度不高,对方诱骗我在假的调解书上进行签字,这所有的作为根本就是没有将我的利益放在首位,实在有失公平。
直到现在,我已经在涪陵郭昌毕医院做过两次手术,不仅伤情未得到救治,反而致使伤情加重,右手残疾后续救治难度加大,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痛苦,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院方不负责任,救治过程中让无资质医师进行诊治,最终才造成这种结局,并且事件发生以后,院方还不愿承担责任,总是找各种理由进行搪塞与推卸,不想办法进行补救,反而将责任推给我,请问是何道理?即使最后经过有关工作人员判定给予我一定的赔偿,但是这跟造成的伤害比起来实属九牛一毛,我生活本就贫困,现在右手残疾更是无法继续工作,难以有生活保障,加上后续的高昂救治费用,院方给予的赔偿远远不够,这完全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没有道理的。
按照规定,没有资质的医师是没有资格给患者救治的,但如今院方不仅纵容这种行为,更是因为院方的这种行为给我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所以院方就应该主动承担责任,但现在却完全相反。因此,恳请有关单位给予帮助,还我一个公道,追究院方相关责任,对事件进行公平正义地处理,也给予我相应的赔偿。


1楼2021-05-17 16: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