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也是受害人,我是呼伦贝尔市居民,在2014年5月30日给呼伦贝尔市移动公司安全牌匾时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原因;公司没有给施工作业人员配发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已至造成安全,造成一伤一残,我就是残的那个,送进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抢救,被医生诊断为颅脑损伤致偏瘫,2015年3月2日经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评定为;颅脑损伤致偏瘫,人身损害4级伤残,依赖护理51%。经上诉至海拉尔区法院,法官赛汗和被恶意串通,私下接收移动公司用私刻的公章,伪造了与江苏省徐州市长江公司的承包合同,在原告完全不知情和法院没有任何方式告知原告开庭的情况下,谎称2016年8月23日开庭移动公司提交证据的谎言,2016年9月21日是从立案到开庭第一次开庭审理,被告申请了重新鉴定请求,被告通过向司法鉴定所主任刘彦家丶鉴定人许福自行贿,贿买了有严重瑕疵的伤评定报告,内林司法鉴定所(2016)临鉴字第288号,鉴定人用人身损害4级伤残转换工伤7级伤残,可是评定报告中还是改写成人身损害7级伤残丶无依赖护理,内林司法鉴定所(2017)临鉴字第39号,用非本人CT影像资料做为依据评定伤残,原告代理人在庭审中向法官提出质疑时,法官竟然当庭给鉴定人许福自打电话,竟狂妄的授意鉴定人做个补正证明就可以了,法官竟然还是依据伪造的合同和有严重瑕疵错误的鉴定评定报告作出了枉法裁判,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由于我认为法律对我如此的不公平公正,向各大网站发表了揭露司法腐败的文章,2018年10月26日,法院副院长武彦明看到我发表的文章后,反应极其强烈,打电话约我去法院,武彦明丶付金华、常副院长对我展开威胁恐吓之言语,当时就想难道中国的法律都是这样的吗,每天听新闻看新闻天天讲法制中国,依法治国等等长篇大论,怎么海拉尔区法院山高皇帝远,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吗?怀疑人生丶怀疑法律丶怀疑共产党领导下的海拉尔区法院,怀疑海拉尔区法院共产党领导下的党员干部。2018年10月27日呼伦贝尔市中院找到我,主动提出给我再审,(2019)内07民再37号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2019年12月3日立案,(2019)内民初4154号判决,2021年4月30日结案,依然是依据非法证据做出的枉法裁判。这个案子从立案到现在结近7年的时间,呼伦贝尔市两级法相互推诿扯皮,官官相护,以错误改正错误,以枉法裁判掩盖司法腐败。在当今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司法腐败中,海拉尔区法院还是以狂妄的司法腐,给这次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一个响亮的耳光,助长了司法腐败、枉法裁判的嚣张气焰,这在向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宣战。法律是人民的依靠,是治国的根本,决不允许司法队伍中存在害群之马,希望能得到中央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希望全国网友积极的转发,如果中央重视了就能彻底的铲除司法腐败和害群之马。谢谢全国万能的网友。
发表人;王树新
联系电话;18847067689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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