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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西部工业区工业四路地块土壤修复项目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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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广东农垦南沙区西部工业区工业四路地块位于南沙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内,面积为28051m2。本场地1998年前是荒草地,后1998年由广东省农垦经济发展总公司开发利用,1999年至2004年为康林环保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用地,主要从事纸浆模塑环保包装的生产经营,2004年12月纸浆模塑项目终止,之后主厂房、辅助车间处于闲置状态,2010年至2018年为高晖包装材料生产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2年场区闲置,2013年至2014年为中铁隧道集团的宿舍及材料存储地。
根据广州市规划,该区域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总规划面积为28051平方米,其中商务办公用地面积20727平方米;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72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04平方米。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15〕15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穗府〔2017〕1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工业用地原址在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进行二次开发前必须进行场地环境评价,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污染监测分析和评价,并对发现存在污染的场地制定土壤治理修复方案,开展修复工作,以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场地性质变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
受广东燕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对该场地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并编制完成《广东农垦南沙西部工业区工业四路地块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广东农垦南沙西部工业区工业四路地块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在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于2020年7月编制完成了《广东农垦南沙西部工业区工业四路地块风险评估报告》。该场地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铅和砷,需要修复的污染土总方量为2302.94m³,其中砷污染土壤358m³,铅污染土壤1944.94m³。
2020年5月,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州市节能环保技术应用交流促进会编制完成《广东农垦南沙西部工业区工业四路地块环境治理与修复技术方案》,确定了场地土壤的相关修复技术方案。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根据招标文件及其所给资料基础上,编制了广东农垦南沙西部工业区工业四路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完成后,需进行地块修复效果的评估工作,判断是否达到效果评估标准。在地块修复效果评估合格后,地块方可进入再开发利用程序。为此,受广东燕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我方 ”)承担了本项目的效果评估工作。基于基坑安全性考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与技术规范等要求,我方编制了《广东农垦南沙区西部工业区工业四路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阶段性效果评估报告》。
主要结论:
(1)实施管理情况
修复实施过程基本落实了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管理措施以及现场人员劳动保护措施等,现场未出现安全事故、群众投诉、或实施人员健康损害等事件。
(2)修复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修复治理工程落实了各种污染防控措施,实施过程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基本上符合实施方案与环境监理方案要求。实施过程的各项环境检测数据结果分析表明,在实施过程中,大气、噪声、排水指标为合格。表明处置工程未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基坑清挖及回填物效果评估情况
通过文件审核修复工程的污染土壤异位固化/稳定化修复以及清挖、修复工程量符合实施方案及备案文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
基坑侧壁和底部的检测结果(包含扩挖)均低于风险筛选值,表明修复单位已经完成了基坑的开挖工作,达到了基坑验收要求;地块内相关区域范围内的污染土壤,经异位固化/稳定化修复后土壤中的砷、铅低于修复目标值,未超标的疑似污染土、筛上物可进行回填。


IP属地:湖南1楼2021-04-21 10:4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