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西县南侨中学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名称为南侨文学社(以下简称文学社)。
第二条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文学社接受学校及团委的直接领导和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生会的管理,坚决执行中学教研组的相关决议。
第四条 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师生的人文素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
第二章 社员
第五条 凡取得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文学社章程,愿意参加文学社活动的学生,均是本社社员。
第六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领导成员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批评和监督文学社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向社刊投稿优先发表的权利。
第七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维护文学社和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三章 机构
第八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副社长一人,主持日常工作。
社长职责:
(1)全面负责文学社工作,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
(2)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打电话,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文学社工作计划。
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开展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2)副社长分管各部门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九条 本社聘请优秀语文教师负责本社事务的监管。
第十条 本社设宣传部、编辑部、设计部、电脑部,负责各项工作。
宣传部由学生会直接指派:
宣传部长文文学社职责:
(1)指导校刊、文学社工作,选配好校刊和文学社总编、成员;
(2)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对各班落实好“征稿工作”;
(3)对文学社进行大力宣传,广泛征收社外学生优秀作品。
编辑部长职责:
(1)配合语文教师认真审阅文稿,对其进行先优汰劣,修改后加插评语;
(2)将决定发表文稿整理后送交设计部。
设计部长职责:
(1)设计刊物版面;
(2)设计后将稿纸送交电脑部。
电脑部部长职责:
(1)将稿件输送电脑并进行打印;
(2)保养、保护好电脑等器械。
第十一条 本社在各班设通讯员一名,负责各班征稿,收集后送交编辑部。
第十二条 本社领导成员由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生会主持选举产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侨文学社。
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生会
主席:杨冬涛
揭西县南侨中学文学社
社长:陈仲学
2007年4月13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