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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喜欢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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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百度。一楼孔子。一楼儒。


1楼2010-03-17 14:04回复
    中国轻视法制的历史渊源
    静虚散人原发
       
    孔子官拜鲁国司寇(司法部长)时曾说“圣人设防,贵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有个儿子要主持正义,将偷羊的父亲告到他面前,他却不分黑白,将二人同室收监,关了三个月,不理不睬。有人批评他罔顾正义,他却说:我的正义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什么话?父子互相包庇罪行,不为有过,反为有功?!但孔司寇的法制观就是如此:法律必须让位于道德。  
       
    众所周知,偷东西一直是犯罪行为。而孔子提倡的是亲人之间相互包庇。这样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而在孔子提倡为亲人包庇的后面,是一种对法律的公然漠视。  
       
    毕竟"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法律是社会分子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维护秩序必不可少的强力手段。就是在孔子异常推崇的周代礼仪、制度中,对于盗窃的处理也是相当严格的,动不动就削鼻、砍脚的。  
       
    亲亲相隐,人之常情,情有可原,但这扭曲绝不是正直。可孔子竟颠倒黑白地说“直在其中矣”,你干坏事就干嘛,竟厚颜无耻地把干坏事说成是“正直[义]的”。  
       
    自此之后,就开创了中国人一种很恶劣的传统:即,到底什么是正义、真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解释成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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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两件事件:一是郑子产铸刑书,此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法律。二是晋铸刑鼎,也就是把律文铸于鼎上。按现在的说法就是让公民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在此前的国君都不预先公布刑法条文,惧怕人民“有争心”。这本是中国历史向前迈出的一大步,却遭到孔子等人的猛烈抨击: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搜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他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孔子所说的“度”,就是奴隶制不可逾越的等级制度。在他看来,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奴隶制的等级制度,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因此他说:今天放弃了这一制度“而为刑鼎”,人民按照鼎上的法律条文办事,还怎么能像原来那样尊重贵族呢?贵族失去了任意处罚人民的特权,不就等于失去了贵族专政的事业吗!  
       
    孔子对公布成文法的抨击,原因是他们死守周礼中秘而不宣的刑法原则,目的是要制造“刑不可知,威不可测”的恐怖状态,以维护即将没落的奴隶主贵族统治。他认为:今天放弃了这一制度“而为刑鼎”,人民按照鼎上的法律条文办事,还怎么能像原来那样尊重贵族呢?贵族失去了任意处罚人民的特权,不就等于失去了贵族专政的事业吗!  
       
    孔子是反对立法的。他把法律“君权神授”神秘化,让它们独掌贵族手中,保持着“刑不大夫,礼不庶民”的特权,所以,他大呼质问“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孔子的这一思想秧及百世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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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司寇也举过屠刀,杀了少正卯,并找出了五条借口:心逆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孔司寇真正“有特色”,罗织的这些罪名,没有一条是行为罪,全是思想罪,彻头彻尾违背了法理精神。  
       
    孔司寇绝没想到,他这一刀下去,中国从此因言获罪不断,文字成狱不绝,不仁不义,以至其极!


    2楼2010-03-1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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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带来了伪善道德(所谓“隐”),人治传统,刑不上大夫,因言获罪。
      我们为什么喜欢孔子,不言自明。


      3楼2010-03-1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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