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之前,说好在市里定居,为了以后的工作,孩子的教育, 双方都同意了,也买了房子,男方首付,房子写的公公的名字,我家负责装修和买家电家具,我们婚后自己还贷款,我工资低,就用对象的工资还,我对象也想让我从我的工资里出一部分,我没愿意,难道还要AA制过日子吗?怎么还分的这么清楚?
登记后一两个月吧,我公公突然提出让我回农村去住,就住在他们村的家里,卖掉市里的房子,如果我不同意就离婚,我被吓蒙了,怎么做人还能这么出尔反尔的不讲信用呢?这可是婚姻大事啊!怎么在他眼里就是儿戏呢?他一个公公说离婚就要离婚吗?我的对象是个摆设吗?这个事情他都解决不了,还让这句话传到了我这里,是等着我去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