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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d965e01000bnu.html
在整个封建社会中,由于女子处于被压迫的地位,是没有离婚自由的,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终生难以抬头,改嫁更是“丧失贞节”,为人所不齿。但是这种状况在武周时代这个较为开明的封建社会中发生了根本改变,特别是在敦煌民间男女的地位基本上是平等的,表现在离婚问题上也是如此。若夫妻性格不合,妇女可主动提出离婚,手续十分方便,由男方写一纸“放妻书”或女方写一纸“放良书”即可。0343卷“放妻书”写道:“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继而写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裙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得高官之主”,可见男方衷心祝愿女方另择佳偶,很有点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好聚好散的意思。可见那时人们多开通,真比现代人的协定离婚更宽容!当然,这并不包括极穷的卖身为奴的妇女。
有敦煌资料可以佐证,武则天当政时期妇女改嫁的事是比较常见的,例如在《秋胡》话本中,秋胡几年不归,秋胡母就劝秋胡妻:“不可长守空房,任从改嫁他人。”婆婆竟然主动劝媳妇改嫁。在吐鲁番地区也是如此,例如在《唐贞观二【百度】十年(公元6【百度】46年)赵义深自洛州致西州阿娼家书》中也写到:他收到了阿婆“×月廿日书,书上道连改嫁,属张隆训为妻,居子义深具悉知也。”
那时,离婚的手续很简单,称为“放妻”,也有些特殊情况称为“从良”者,只要男方写一纸《放妻书》,并为女方和见证人认可,或由女方写一纸《放良书》,并由男方和见证人认可,都可以解除婚约,各奔东西。
由于离婚的情况不同,《放妻书》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完全相同,并不是千篇一律的八股形式。从现有一些资料来看,大致有这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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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封建社会中,由于女子处于被压迫的地位,是没有离婚自由的,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终生难以抬头,改嫁更是“丧失贞节”,为人所不齿。但是这种状况在武周时代这个较为开明的封建社会中发生了根本改变,特别是在敦煌民间男女的地位基本上是平等的,表现在离婚问题上也是如此。若夫妻性格不合,妇女可主动提出离婚,手续十分方便,由男方写一纸“放妻书”或女方写一纸“放良书”即可。0343卷“放妻书”写道:“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继而写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裙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得高官之主”,可见男方衷心祝愿女方另择佳偶,很有点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好聚好散的意思。可见那时人们多开通,真比现代人的协定离婚更宽容!当然,这并不包括极穷的卖身为奴的妇女。
有敦煌资料可以佐证,武则天当政时期妇女改嫁的事是比较常见的,例如在《秋胡》话本中,秋胡几年不归,秋胡母就劝秋胡妻:“不可长守空房,任从改嫁他人。”婆婆竟然主动劝媳妇改嫁。在吐鲁番地区也是如此,例如在《唐贞观二【百度】十年(公元6【百度】46年)赵义深自洛州致西州阿娼家书》中也写到:他收到了阿婆“×月廿日书,书上道连改嫁,属张隆训为妻,居子义深具悉知也。”
那时,离婚的手续很简单,称为“放妻”,也有些特殊情况称为“从良”者,只要男方写一纸《放妻书》,并为女方和见证人认可,或由女方写一纸《放良书》,并由男方和见证人认可,都可以解除婚约,各奔东西。
由于离婚的情况不同,《放妻书》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完全相同,并不是千篇一律的八股形式。从现有一些资料来看,大致有这几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