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启用1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过限制速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抓拍,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现将有关地点通告如下:一、新增区间测速地点庐山路(X039县道),区间测速长度9.5KM,区间限制速度值小型汽车80KM/H,其他机动车70KM/H。起止点1:庐山路(X039县道)与石大路路口北700米起止点2:庐山路(X039县道)芦李村路口二、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1.庐山路王口村路口;2.庐山路冯口村路口;3.庐山路高家大营村路口;4.庐山路杨王村路口;5.庐山路洛程村路口;6.庐山路芦李村路口;7.庐山路与綦公路路口;8.庐山路与广码路路口;9.庐山路与踊跃路路口;10.庐山路与辛柳路路口;11.庐山路与石大路路口;12.庐山路与辛王路路口;13.庐山路与广青路路口。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通告。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