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投诉西湖投信通。
公安部对于公安机关是否应当对经济类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 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1989年3月 15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 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 都有明确规定:工作中,必须划清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各地公安机关承办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要正确区分诈骗、走私等经济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准确定性。凡属债务、合同等经济纠纷,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
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西湖投信通打电话向我解释说,他们没有执法权,他们只是一个调解机构。如果发现借贷合同是虚假的他们也没有权利取消。受害人必须要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他们没有任何行政权力。而西湖公安短信内容全完是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