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资质批后监管,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明确撤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的通知》((沪建建管 2019 663号)(以下简称“通知”),简化撤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实施程序
市、区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调查取证、报批、事先告知、法制审核、撤销决定的程序实施企业资质撤销。
注意!
因不实承诺或未履行承诺被实施撤销的记录应当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涉及弄虚作假等以欺骗方式取得企业资质的,应当撤销其企业资质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撤销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
(一)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情形的
附: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被许可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三)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 2 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要求其限期改正,被许可人逾期不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
资质的改革
资质管理正朝着“严监管”转变。资质申报材料减少了、过程简化了,而事后监管更严了,有实地核查和处罚等着。
此次发文“简化撤销资质操作程序”,就意味着一旦发现你有问题,资质被撤是很容易的。
01
2019年,住建部发布的《工作要点》中提出建筑业资质将迎来大改。关于资质改革:
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申报材料。
启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
02
3月26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
4月1日起,建筑、市政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事后监管。依托“四库一平台”,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重点比对核验,同时对企业承诺的业绩现场核查全覆盖。
强化诚信监督。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实施程序
市、区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调查取证、报批、事先告知、法制审核、撤销决定的程序实施企业资质撤销。
注意!
因不实承诺或未履行承诺被实施撤销的记录应当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涉及弄虚作假等以欺骗方式取得企业资质的,应当撤销其企业资质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撤销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

(一)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情形的
附: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被许可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三)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 2 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要求其限期改正,被许可人逾期不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
资质的改革
资质管理正朝着“严监管”转变。资质申报材料减少了、过程简化了,而事后监管更严了,有实地核查和处罚等着。
此次发文“简化撤销资质操作程序”,就意味着一旦发现你有问题,资质被撤是很容易的。
01
2019年,住建部发布的《工作要点》中提出建筑业资质将迎来大改。关于资质改革:
进一步简化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申报材料。
启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
02
3月26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
4月1日起,建筑、市政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事后监管。依托“四库一平台”,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重点比对核验,同时对企业承诺的业绩现场核查全覆盖。
强化诚信监督。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