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和完善临川一中“大舞台”表演社的管理制度,促进本社团活动更健康有序地发展,使之成为了促进社团成员诸方面发展的有益 场所,特制定如下制度:
临川一中“大舞台”表演社,是在团委指导下,由热爱艺术与表演并有着较强的表演欲望和较高的表演天赋的在校学生自发组成的学生社团。
本社团爱党爱国爱艺术,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本社团是提高一中学子的艺术修养和欣赏水平,繁荣校园文化,推广普及舞台表演知识,营造全校艺术氛围,服务全校师生为宗旨。
本社团的任务:
1、学以致用的原则,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丰富学习生活,并在记录人生的同时有所创新。
2、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用性、趣味性,引导会员在学习舞台表演方面有所突破,提高自己的艺术鉴赏能力,积累丰富的人生阅历。
3、组织开展与校内各年级的表演、话剧、cosplay等社团的艺术交流。
4、组织表演,并邀请老师为社员辅导技能。
5、推广舞台表演及其他艺术作品,为提高社员兴趣和技术做出一定贡献。
第四条 本社团精神:团结、奉献、进取。社员之间应该团结一致,为各年级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不断提高自身舞台表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