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实行积分制,须达到入会积分10分以上,方可申报。积分细则为:
(1)摄影创作类


说明
1、同一件摄影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一次分值,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3、获一、二、三等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
4、各团体会员必须将届展的奖项设置及金银铜奖名单,在举办前后一个月内,各报一份给省摄协备案。无备案,不予认定
(2)摄影理论类:

说明:“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技巧、摄影体会、简讯、消息等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1000字/篇。
(3)组织工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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