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湛江雷州市有2宗地块挂牌出让,其中1宗是教育用地,1宗是工业用地,总出让面积为143768平方米,总起拍价为5439万元,这2宗地块将于2021年3月9日上午10:30截止报价,下面一起跟随小编了解下地块挂牌基本情况和宗地规划情况吧。
宗地一:LWGC2021001地块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LWGC2021001
2、土地位置:雷州市邦塘一路转弯处西侧
3、出让面积:75299.04平方米。
4、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5、使用年限:50年。
6、地块现状:地块周边通水、通讯、通排、通电、通路。
(二)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
2、宗地面积:75299.04平方米;
3、容积率:≤1.8;
4、建筑密度:≤26%;
5、绿地率:≥35%;
6、建筑限高为24米;
7、小车位按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不少于0.2个(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达到10%)进行配建;
8、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点和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供配电设施用房;
9、按照雷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10、其他未约定条件按《雷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雷府函〔2018〕297 号)执行;
11、建设时须符合水库保护和城市紫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征求环保和文保等部门的意见;
12、建设前报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建设。
地块现状
该地块将于2021年3月9日上午10:30截止报价
宗地二:LWGC2021002地块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LWGC2021002
2、土地位置:雷州市环市北路北侧
3、出让面积:68468.96平方米。
4、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5、使用年限:二类工业用地50年。
6、地块现状:
地块周边通水、通讯、通排、通电、通路。
(二)宗地规划情 况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2、宗地面积:68468.96平方米,其中二类工业用地面积(计容面积)为64048.33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为2260.16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2160.47平方米;
3、容积率:0.8≤容积率≤2.0;
4、建筑系数:30%≤建筑系数≤50%;
5、绿地率:15%≤绿地率≤20%;
6、小车位按厂房、仓库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不少于0.3个(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 接口的比例达到 10%)进行配建;
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8、配建占地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垃圾中运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垃圾收 集点、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供配电设施用房和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网络设施用房;
9、其他未约定条件按《雷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雷府函〔2018〕297 号)执行;
10、建设前报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建设。
宗地一:LWGC2021001地块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LWGC2021001
2、土地位置:雷州市邦塘一路转弯处西侧
3、出让面积:75299.04平方米。
4、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5、使用年限:50年。
6、地块现状:地块周边通水、通讯、通排、通电、通路。
(二)宗地规划情况
1、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
2、宗地面积:75299.04平方米;
3、容积率:≤1.8;
4、建筑密度:≤26%;
5、绿地率:≥35%;
6、建筑限高为24米;
7、小车位按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不少于0.2个(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达到10%)进行配建;
8、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点和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的供配电设施用房;
9、按照雷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10、其他未约定条件按《雷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雷府函〔2018〕297 号)执行;
11、建设时须符合水库保护和城市紫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征求环保和文保等部门的意见;
12、建设前报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建设。
地块现状
该地块将于2021年3月9日上午10:30截止报价
宗地二:LWGC2021002地块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LWGC2021002
2、土地位置:雷州市环市北路北侧
3、出让面积:68468.96平方米。
4、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5、使用年限:二类工业用地50年。
6、地块现状:
地块周边通水、通讯、通排、通电、通路。
(二)宗地规划情 况
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2、宗地面积:68468.96平方米,其中二类工业用地面积(计容面积)为64048.33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为2260.16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2160.47平方米;
3、容积率:0.8≤容积率≤2.0;
4、建筑系数:30%≤建筑系数≤50%;
5、绿地率:15%≤绿地率≤20%;
6、小车位按厂房、仓库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不少于0.3个(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 接口的比例达到 10%)进行配建;
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8、配建占地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垃圾中运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垃圾收 集点、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供配电设施用房和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网络设施用房;
9、其他未约定条件按《雷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雷府函〔2018〕297 号)执行;
10、建设前报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