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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学习辩证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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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的脑子一片混乱,连问题都提不出来。能提出问题对我来说就已经很难得了。所以,恳请朋友、老师们的指导。另外,我不是为了考试或写论文,我只是单纯地感到迷惑,我想走出这种迷惑。恳请朋友或老师的帮忙,先谢谢了!
1、辩证法能解决我这样的问题吗——我一直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甚至该思考什么,我对人生很迷茫。是不是学习辩证法就可以帮我进行正确的思考?我很希望能运用它来解决问题,而不仅仅是知道它的意思。而且,到现在我连它的意思都不是很确定,大概还是不会运用。
2、古希腊哲学把辩证法称为辩论的艺术,就是通过揭露对方逻辑中的矛盾,来证明对方观点的不成立。对于这种解释,我很理解,我也会应用,就是揭露对方逻辑中的矛盾而已。但自从马克思(黑格尔)以来,辩证法不仅不再是这个意思,而变成了承认矛盾,而且这个矛盾是什么意思(好象是斗争,但好像又不是),该怎么应用,我到现在都搞不清。(以下说到辩证法时,都指马克思的辩证法,而不是古希腊的辩证法)
3、我也从课本上学过辩证法,似乎明白课本上说的表面意思,矛盾,对立面的统一。但不明白辩证法有什么意义,不会应用。比如,鸡蛋可以变成小鸡,我需要知道的只是鸡蛋变成小鸡的条件(具有适宜的温度),然后根据条件,我就可以实践这一点,这对我来说就是有用的、有意义的。但这跟辩证法没有关系,辩证法(按我的理解,不知道对不对)只是说鸡蛋和小鸡是对立统一关系,鸡蛋变成小鸡,就是鸡蛋向自己对立面的转化,就是鸡蛋对自己否定,等,知道这些有什么意义?
4、辩证法的对立面是形而上学,哪位老师能用对比的方式告诉我,假如用辩证思维,会怎样处理问题,假如用形而上学思维,会怎样处理问题。最好结合生活的常识性问题,而不是用高等数学、经济学等充满专业术语的例子,我还是无法理解。我只希望用通俗的例子说清楚。就好比,用古代一个卖矛和盾的人的话,来演示什么叫悖论。
5、假如我不会辩证法,不知道辩证法是什么,那么,我是不是就不会用辩证法,还是说,我同样使用了,只是我不知道那就是辩证思维?
6、辩证法说的矛盾、对立面的统一,是不是指的斗争、博弈关系?如果有人说:发展是对立面“走向”统一,我还能理解什么意思。但列宁说过,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我就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事物向对立面的转化就是发展吗?比如,水变成了冰,正数变成了负数,这就是发展?如果不是发展,那么,辩证法说的发展就是对立面的统一,是什么意思?我想破头也想不清楚这句话是在说什么。
7、辩证法说的否定,是指事物必然走向消亡吗?还是说,事物转化成别的事物,或者说,只要事物不再保持现有的状态,只要发生了质变,就叫否定?否定就叫发展吗?水否定自己变成了冰(不知道这样说行不行),是发展吗?
8、总感觉能解决问题靠的还是科学、试验(观察、实践)、分析总结等这些通常人们都知道的方法。辩证法能告诉我什么特别的,不同于一般科学的、试验的方法吗?如果不能,学习辩证法岂不成了多余的了?假设我不懂辩证法,只用通常的逻辑、科学知识和思维去思考问题,会有什么缺陷?我能从辩证法中学习到什么特殊的东西?


IP属地:河南1楼2021-02-03 18:35回复
    唯物辩证法就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啊,很有意义的呀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2-06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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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1 22: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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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吧”的回帖:
      马克思在谈到辩证法时,总括性的“语境”(特别是牵涉到动和静的关系时)是这样说的: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也就是说,马克思把事物不断的运动和暂时性的静止,看作是一回事,他毫不客气地用了因而这个词。所以,我完全可以说运动总是由它的对立面即暂时的静止来体现的,这就是运动的相对性。
      下面我再来说一下绝对这个概念。我说绝对是一种错觉,是因为,古人在观察世界的时候,有些事物的运动观察不到,比如亚里士多德就把天上的恒星归为绝对的、永恒静止的一类事物。再比如,有人认为物质的运动是不可捉摸的(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这是在思考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运动的相对静止性,把运动看成绝对的、完全不可把握的事情,这依然是一种错觉。
      列宁在说到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时,曾说,相对真理之和是绝对真理,但他认为,只有承认绝对真理才能承认相对真理。——关键的地方就在这里,我觉得这是受了黑格尔的影响才这么说的吧?——既然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之和,那么应该说,相对真理是绝对真理成立的前提条件。怎么得出先承认相对真理之和,然后才承认相对真理这个结论的?如果马克思说黑格尔的逻辑是用头立地,那么,是不是就是指的这个?
      如果同意我的看法,那么,承认相对真理即可,即真理都是相对的,这个结论既肯定了真理(即世界有真理,人可以认识到真理),也克服了把真理教条化、神圣化的毛病(即人们认识到的真理总是一定条件下的、一定范围内的等)。这就是辩证法这个概念的核心意思。
      认识到这个观点的意义在于,它揭示了人们(特别是哲学家们)通常会犯的那种错误,即,为了严谨起见,把概念理解为纯粹的概念本身,进而把真理理解为纯粹的真理(也就是绝对真理),而不是把概念和真理理解为意识对现实世界的反映、人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因而总是导致人们在哲学高度上对概念的那种理解和现实世界相分离,越严谨就越分离。


      IP属地:河南3楼2021-02-0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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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n曾说过,辩证法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认识论。他好像在另一个地方也说过,辩证法,逻辑学,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必要的三个词。
        为什么很多人(包括我在内)一直不理解辩证法什么意思?原因就在于这个概念本身的不够直观。辩证法没有直截了当地说自己就是认识论(人认识世界的一般规律)。如果这样说了,辩证法就一点也不难理解,也不神秘,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费尽心思猜测辩证法的意思,然后搞出许多稀奇古怪的“辩证逻辑”了。


        IP属地:河南6楼2021-02-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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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1-02-20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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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啊追*** :我可以举出详细的、我们都熟知的例子来说明外部矛盾的决定作用大于内部矛盾的作用。
            1、古人曾说,一个国家,如果“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在内部说的是“法家拂士”,是辅佐的大臣,这里似乎就没提到矛盾。对外是“敌国外患”,对外则明确地提出了“矛盾”。也就是说,内部协调,而外部有矛盾,才会推动事物发展。这是外部矛盾起决定作用的一个例子,内部则是需要君臣辅助的关系。
            2、抗战时期,国民党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的主张,被我党批判,我党的主张是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内部需要的是协调,外部矛盾又一次成了推动力量。
            3、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外部的客观世界决定了我们的认识(即我们认识的对和错),然后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克服认识的局限性,不断加深对外界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很明显,客观外在和我们的认识之间的矛盾是决定性的,它决定着我们自身认识上的对和错。我们内在的矛盾还需要通过实践——和外在的客观世界相接触,才能得到解决。而相反的,主观主义、唯心论的问题在于它把自身猜测出来的矛盾强加给外界,或者企图单纯在内部努力发掘真理(所谓的坐在某地许多天什么事也不做,就是单纯“悟道”),而陷于神秘主义。
            您看,用外因决定论轻而易举、毫不费力就能解释很多问题。那么,我也想听听您的看法,您是怎么用内因决定论来分析事情的。


            IP属地:河南9楼2021-02-2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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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我在贴吧和别人交流的经验来看,我发现人们(网友们)通常有以下几个问题:
              1、不谈命题本身。例如,谈论辩证法,咱就谈辩证法,但很多人谈的不是辩证法本身,而是介绍性地谈论辩证法发展的历史,或者与之相关的一些书籍。这是两回事,虽然两者有一定的关系。就好比我想讨论哥德巴赫猜想,你给我谈了很多关于哥德巴赫猜想的历史,或者介绍了几个数学家的相关著作,但我想说的是:你说的和我要讨论的命题还不是一回事,虽然看起来好像很接近。
              2、不谈自己对命题的理解。例如,谈某个别人在书中对命题的论述,把我们应该讨论的事情推给了书籍,意思是,书里有答案,你去找吧。但我想知道的是我们自己对问题是怎么理解的?难道我们不能说说自己的看法,难道我们说的都只能是别人的看法吗?
              3、不分析命题(只简单下结论)。这个就特别多了。就说出一句话,一个结论,不再解释了。我觉得,我们要想深层次地交流看法,就需要展开分析。不仅要说出一个观点,而且要结合现实的例子来解释这个观点。如果没有这个过程,那么,实际上我们是没有交流的。即使表面上说了很多话,那也不过是在门外徘徊、转悠,始终没有进门。


              IP属地:河南11楼2021-03-1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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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庆水01 ,抱歉,我以为你是要论据,因为贴吧的原因,无法从书里引用论据,所以只能推荐几本书,那么既然是讨论,那我来谈谈我自己对唯物辩证法的看法,以下只是自己理解,权当讨论
                1.物质与意识?
                物质和意识为最高的范畴,再往上没法抽象,因此只能用关系来定义,物质指的是“一切被我们意识所摄影,复写,反映的客观存在的总和,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也就是此刻在我们大脑里所能感知到的一切都是物质,可以是实体如“石头、花、草”等,也可以是非实体如“文化、历史、情爱”等,当然,大脑可以正确的反映客观存在,也会错误的反映客观存在,比如“龙,鬼怪”,世上并没有这些东西,但这些东西被拆解后还是客观存在,只是意识加工后的产物,龙的身体是客观的蛇,角是客观的鹿等,我可以以幻想“我与刘亦菲结婚”这一事物,我、刘亦菲、结婚均是客观存在,这也证明了意识的能动性,我们可以重新组合客观存在,创造出自然界所没有的事物,比如“飞机”,它是自然界所没有的,但它的每一个部件均来自于自然界,均是客观存在
                2.运动?
                运动是物质最根本的属性,一切客观存在无不在运动,这里是最高范畴的运动,变化、发展都是运动,运动是绝对的,正是绝对的运动造就了这个普遍联系的世界,大自然中没有任何绝对“孤立、静止、匀速”的事物,“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但运动也有相对静止的一面,正是这一面能被我们大脑抽象(形式逻辑)所把握,我们才得以认识这个世界,改造这个世界,如“太阳东升西落”,太阳的起落每一次绝对不一样,但我们通过抽象(形式逻辑),去除掉某些细枝末节的个性,通过多次的观察归纳出“东升西落”这一共性、规律,那么我们就能认识这一事物,能利用这一事物,这便是相对静止一面的体现,事实上,我们只能“孤立、静止、片面”的认识事物,这也是辩证法攻击“形而上学”的点,你此刻大脑里的任何存在的“概念、命题、推理”等,都是静止、孤立的
                3.三大定律,对立统一(矛盾)、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
                我们在相对静止的把握事物,通过归纳共性认识事物,我们会发现事物总是会反复出现,如“上班”这一事物,上班这一事物反复出现,那么必有其规律,我们将上班这一事物记作“A”,既然是一事物,必然有其开始与结束,记作“A0-A1”,这样就好理解三大定律了,在A0到A1这一阶段,上班就是在量变,到了A1便是质变
                而上班这一事物必定是反复出现的,那么从A0-A1-A0......是一个循环,A1看做是A0的一次否定,A0看做是A1的再一次否定,这是否定之否定定律,每一次上班的循环必定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螺旋上升
                贯穿在运动其中的就是矛盾,矛盾指的是一事物趋向保持稳定,但又随时自己破坏稳定的一种对立统一的基本属性,相对静止的一面也就是矛盾运动的一面,也就是事物量变阶段,而事物质变了,那么就是矛盾消解了,也就是事物对自己进行否定了,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不停运转!
                4.个人总结
                说了这么多,我总结一下,世界是瞬息万变的,我们大脑只能静止,孤立看问题,这并不是错误的,哲学只有批判,静止、孤立、片面是一个描述性词语,没有价值判断,没有好与不好,我们对于空间的抽象,就是形式逻辑,这里可以参考《金字塔原理》,分析任何事物可以用到金字塔原理,从上到下是演绎,从下到上是归纳,金字塔原理的核心是MECE法则“相互独立,穷尽所有”,是不是有点像空间,小到原子达到天体宇宙,小到个人,大到国家,小到个人观点大到统一文化,都是一个金字塔形状的上无穷下无穷,空间也符合“同一,排中、矛盾”率,是关于世界静止的抽象
                而辩证逻辑呢,可以看做是时间的抽象,一个事物被称之为事物,那么一定有时间,有开始和结束,怎么抽象就看你的定义了,你想怎么抽象就怎么抽象,你可以从一个朝代建立到朝代结束抽象,你也可以从朝代鼎盛时到下个朝代鼎盛时抽象,这都没问题,我认为关键是一个事物的开始到结束中的矛盾变化,和结束后促使这个事物再出现的矛盾变化,这个是个问题,我自己也没弄懂,就如下雨A0---地湿A1,地湿A1---下雨A0,这跟矛盾又什么关系呢?这不是物理学吗?因为重力,雨会下到地上,因为太阳的温度,地上的水被蒸发到天上,这个能体现矛盾的什么?那么矛盾分析法号称万事万物都是辩证的,我可以从原理来解释,但有什么用?形式逻辑能让我们抽丝剥茧理清楚一件事,找到最佳决策,矛盾这个东西能干什么?
                以上,欢迎题主给我答疑,至于题主说的主次要矛盾,我认为先搞明白矛盾有什么用最重要


                IP属地:湖北12楼2021-03-2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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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1 21: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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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啊追*** :谢谢回复。
                  在我看来,唯物辩证法就是指出一切概念(认识、真理、科学、知识等)具有相对性。
                  1、物质和意识。旧唯物论认为物质是纯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意识只是不同于物质的另一种东西;是灵魂。常识也告诉我们,物质确实客观存在,不管我们是否感觉到它,而感觉也可以是天马行空的。但有人反驳说,纯客观的东西是不存在的,我们谁也无法想象一个没有见过、没有感觉过的东西,任何东西都离不开人的感觉,都是由颜色、形状、气味、硬度等因素构成的,因此,所谓的物质并不存在。当然,这种理论的荒谬性也是明显的。但至少它指出了一点,那就是我们所说的物质,确实和感觉是最接近的;我们认识物质,就是从感觉开始的。
                  这样一来,物质和感觉的概念就没有了绝对界线,物质和感觉都是相对的,即,物质只有作为感性(实践)的对象时,它才可以被认识,而意识,无论看起来多么荒谬,都是以现实的物质现象为基础的,意识“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这种解释合乎科学,合乎生活实际,它既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不彻底、不连贯性,又克服了唯心论的脱离实际的空洞理论。
                  您看,我喜欢这样的论述方式,就是先解释一下概念(唯物辩证法)是什么意思。然后,结合具体例子来阐述这个概念是怎么运用的。
                  2、我觉得唯物辩证法和苏格拉底辩证法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
                  唯物辩证法指出了一种规律,就是真理、科学,只有被理解成相对正确的东西,才符合实际。这是一个重大发现。而过去(包括现在很多人)依然认为,正确,当然必须是完全正确,才符合“正确”这个概念;真理,当然必须是绝对正确,才有资格叫真理;科学,也不是绝对正确,并不能解释所有现象,所以,科学=迷信。
                  这种把认识绝对化的思维方式,并不罕见,它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能正确理解真理、科学、逻辑,他要么完全肯定,要么彻底否定,跟具有这种思维特点的人,沟通起来往往很吃力。
                  而苏格拉底辩证法是另一种东西,它是苏格拉底在和人争论的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就是把对方逻辑中的混乱、错误推导出矛盾来。当然,前提条件是你意识到对方的逻辑确实有漏洞,但如何推出矛盾,这是一种思维方法。伽利略曾用这种方式揭露过亚里士多德的错误,爱因斯坦也试图用这种方法来揭露波尔的量子力学中的错误,但未能成功。
                  其实这种方法很常见,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常常这么用。
                  3、并不是把运动说成绝对的,就是辩证思维了。相反的,把运动说成绝对的,和把静止说成绝对的,都是同一种思维方式,即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只有把运动看成是相对的静止,把静止理解成相对的运动,才是辩证的。


                  IP属地:河南13楼2021-03-23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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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学习辩证法有没有类似讨论群


                    IP属地:河北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21-05-3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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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顶一下贴主
                      1)哲学只提供思维框架 不提供具体答案:人生做什么是个体选择 这个基点是尼采定义价值与存在主义的自由选择;一旦个体定义生命的方向 辩证法核心思想否定之否定 量变质变 矛盾斗争立刻闪闪发光:必须在过程中否定自身 最终实现在时间域中期待的自我;种种艰难都是矛盾对立 斗争解决;
                      2)先不提群体理论 就个体人生而言 矛盾暂时可以具体理解为所有过程阻碍 包括人与环境;
                      3)鸡蛋 小鸡 大鸡的变化就是否定之否定 不断自我否定 成就将来的自我;否定的过程充满矛盾 矛盾就要斗争 对于鸡 就是生存竞争:食物 母鸡的关照 主人的关照 规避天敌的能力 都需要竞争/斗争
                      4)杂七杂八其实没太多意义 国内最缺少的是个体人生哲学---从目标定义到价值实现 辩证法结合尼采 海德格尔 萨特的理论就完整撑起个体人生思考框架 群体理论暂时不论


                      18楼2022-03-2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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