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马克思主义原著的社会形态理论包含但不局限于五阶段论,有两阶段论、三阶段论、五阶段论。斯大林之误是以五阶段论等同于社会形态论的全部内容,是片面和僵化的。
如马克思指出:社会史上的各个时代,正如地球史上的各个时代一样,是不能划出抽象的严格的界限的。(《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7-428页。)
社会形态分段从不同视角、不同系数可以得出不同的社会阶段。
其二,所谓统一社会形态,表现也是多种多样的,如封建社会的本质特征和主导条件是土地私有制为主导性生产关系条件,但具体表现中国与欧洲不一样。
如马克思指出: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情况,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色彩差异,这些变异和差异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上已存//在的情况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894-895页。)
其三,同一民族同一社会形态也是不断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能有前期、中期、后期、转型期差别。
如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恩格斯:《致奥托·冯·伯尼克》( 1890年8月21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