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强强宠物店隐瞒猫有传染病和未打疫苗,购买猫后被咬成3级重伤!! !写下这篇帖子是希望各位猫主人铲屎官擦亮眼睛避开这种无良商家不要上当受骗!让自己受到身体 权益受到伤害和猫再受到侵害 !!#买猫需谨慎,切勿摊上无良商家#
本人于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7点左右和朋友在重庆市北碚区强强宠物店主沈女士那里购买了一只价值388,2岁大的蓝猫弟弟一只,购买时沈女士明确表明了这只猫已经打完疫苗并且性格温顺,没有任何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没有病和抓人的现象。
了解了猫的状况后随即付了款进行了交易,付款后沈女士才告知我们猫耳朵后边有一道伤口,得知有伤后,当晚20点左右接到猫我带它去了九街的一家宠物医院洗澡并清理伤口,本以为只是轻微的伤口医生说伤痕是耳螨导致并且耳螨还未根治且猫的脸上存在猫藓,并通知这个猫藓是属于传染病。 而沈女士却告诉我们既然有病你们就买点药来给她涂就行了。但在售卖时却说猫是很健康的 沈女士一开始就隐瞒了这个事情,但这个事情后我们也没有弃养猫咪而是给它洗了澡后给他买了很多玩具零食,拿完药后把猫带回后悉心照料。
后来把猫带回去也是悉心照顾,给它买了各种猫窝猫粮猫砂和零食玩具和冻干想好好对这只猫。朋友们对这只猫也是十分喜爱大家都给它买了很多玩具和用具和猫一起玩,


给猫买的各种吃的玩的住的 还有很多朋友们买的各种东西没有截进来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17:40左右猫在被正常抱着的途中突然咬向了莫女士的手臂连续咬2口导致了其受伤送往医院诊断为3级咬伤,沈女士却表示该猫已经快一年没有打过疫苗了让我们赶紧去医院打疫苗。
当日回到家中22:30左右这只猫又扑向同行的曾女士在腿上留下几道爪印,在攻击曾女士时是因为戴了伊丽莎白圈才没有出现重伤情况(都有监控视频和图片为证)
但在当时购买这只猫时沈女士是明确表示了该猫性情温和不会咬人而且打过疫苗身体健康,却在购买后没多久立马出现攻击人的现象,在攻击人后我们联系沈女士表示猫出现了攻击人的行为想把猫退回去
并且距离购买猫到出事只经过了1天半的时间,由于我们太害怕猫继续攻击我们不敢再养了想把猫退还回去而且并不需要任何赔偿还可以把给猫买的所有东西一起送给她们
沈女士却表示没有传染病是不退不换的。 但是猫藓是属于传染病的。 在表明猫有传染病后沈女士开始推脱说这只猫也只是她朋友放在店里帮她卖和她们强强宠物店无关。但在售卖是她并没有说。
而且在咬了人以后沈女士才告诉我们猫已经一年没有打过疫苗了 在购买时明明说了打完了疫苗才卖给我们的。
然后让我们联系她的朋友 vx名为:喵宠宠物(北碚城南店)现在已经改名为“77的猫窝”的店长,联系上该店长刚说明情况这位店长对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言语侮辱和不承认该猫是有问题的。 但是我们表示攻击人和猫生病人受伤的监控视频图片我们都是有的,该店长看了后就开始了“耍无赖”行为,表示;“我们又没看到猫咬人,要咬人早咬了,谁知道监控里蹲下去的那2秒你们对猫做了什么,你们爱怎样怎样反正猫我不退”还说猫给你们是领养价算是便宜你们了,你们要是不想养了就给我我当是租给你们玩了两天了反正钱是不退的这种语言,态度很恶劣 傲慢。
但在购买时我们是购买行为,沈女士并没说明是寄养的猫也没有说这是领养的字样,出了事后沈女士就开始一直说我购买猫的行为为“领养”,当初沈女士也明确的说猫不会咬人而且没有病。出事后就把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





事情发生后第一反应不是问伤口的情况和处理方式,而是一直推脱责任认为我们在讹她们,谁讹人会放着几千块的医药费不要跑去要一只退猫的钱,我们只是认为她们售卖病猫隐瞒情况很过分想把猫退回去,给了所有证据后又开始说反正我没看到它咬和我没关系猫就是领养给你们之类的言论,并及其嚣张的说出我不怕监管局,前几天才和监管局打电话的话。





2020年12月11日下午17:45分左右在猫攻击了莫女士送往医院打了疫苗后和强强宠物店沟通暂时无果,我和曾女士把猫牵回曾女士家中准备第二天打监管部门电话来解决这个事情,当晚22:00左右在家中没有人碰猫的情况下(莫女士刚被咬大家也都不敢摸它抱它更别说去玩它伤害它)曾女士在给猫倒好了猫粮后背对着猫的时候突然扑向了曾女士的腿留下几道抓痕,如果不是戴着伊丽莎白圈可能也会像莫女士一样被咬。
把猫带回家后一直与她沟通猫处理方式结果,猫再次攻击人我们把证据发给她后,沈女士一直推脱责任表示自己只是帮人卖的猫和自己没有关系,并把我拉黑。

在被强强宠物拉黑后我们联系了市场监管局和农委来处理这个事情,监管局通知了并去了她们店里做了调查后沈女士又把我加上表示愿意把钱退给我们让我把猫寄回去。
但我们认为这个处理态度真的极其恶劣了非要监管部门介入才处理事情,加上之前傲慢的说“我最不怕监管局了这些话就拒绝了并提出我们希望得到医药费的赔偿。
随后沈女士对我说了一堆什么“规则”的话就又将我拉黑掉了。难道这所谓的规则就是你们用来虚假售卖吗,难道一口一个规则就是这样卖出病猫人受伤还不负责不处理拉黑顾客吗。沈女士和她嘴中的那位“店长”也一直在踢皮球的说这个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
图1是监管局联系后沈女士的回复:

图2是那个店长的回复:

第一,猫是在带回来后第一天半的时候把人咬伤的并且是因为卖家说很温顺才购买的。
第二,我们之前是明确的买卖关系从来没说过一句领养的话 现在出了事一直说领养来撇清责任。
第三,是沈女士说“猫可能有点臭哦你可以带去洗洗,洗吧没事的”我们才带去洗澡的,上面是有聊天记录的。
第四,猫藓会传染
第五,我连是哪家店都没跟她说她去哪里问的? 并且攻击人的视频都有我不知道你们到底还在狡辩什么。
监管局也表示:买卖双方的主体就是我们和沈女士,
所以沈女士推脱也没有用沈女士才想起联系我们处理这个事情
农委表示:在售卖猫之前应该有猫的检疫证书等,但强强宠物店没有,并且强强宠物店在营业执照上的界定售卖活体猫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从一开始强强宠物店就违反了规定却一直在自己售卖猫狗,我们也有查过之前也有买过柯基死掉的情况,现在又有了这只猫的事件,我们不想就这样让这个事情过去让他们的店继续这样售卖不合规的猫让更多猫和铲屎官出现我们一样的情况。
我们也知道后来提出赔偿他们也一定不会答应所以后来告诉监管局调解的人说我们也不需要赔偿了给我们把猫退了然后道个歉就行了,调解员也告诉我们他们不愿意道歉,结果换来的还是这位沈女士的语言讽刺。


最后我们也决定我们不需要一分钱的赔偿了,只是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再有我们这样的遭遇,遇上无良商家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让猫受到伤害。
我们也不会像他们店家一样无良的弃养让这只猫成为流浪猫,最后我们把它送给了一位平时也养猫的好朋友,平时也会定期的寄去一些零食和玩具,在朋友的照顾下这是猫也会很幸福的。

我们现在也不愿意再接受店家的道歉与赔偿,选择曝光这件事情之前我们又尝试各种沟通方式都无果。
曝光是为了避免更多铲屎官遇见这样的事情,也为了不要再让这些无良商家打着爱猫的名义做出这些事情。
谢谢大家能看完,也希望强强宠物店受到该有的惩罚。
本人于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17点左右和朋友在重庆市北碚区强强宠物店主沈女士那里购买了一只价值388,2岁大的蓝猫弟弟一只,购买时沈女士明确表明了这只猫已经打完疫苗并且性格温顺,没有任何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没有病和抓人的现象。
了解了猫的状况后随即付了款进行了交易,付款后沈女士才告知我们猫耳朵后边有一道伤口,得知有伤后,当晚20点左右接到猫我带它去了九街的一家宠物医院洗澡并清理伤口,本以为只是轻微的伤口医生说伤痕是耳螨导致并且耳螨还未根治且猫的脸上存在猫藓,并通知这个猫藓是属于传染病。 而沈女士却告诉我们既然有病你们就买点药来给她涂就行了。但在售卖时却说猫是很健康的 沈女士一开始就隐瞒了这个事情,但这个事情后我们也没有弃养猫咪而是给它洗了澡后给他买了很多玩具零食,拿完药后把猫带回后悉心照料。
后来把猫带回去也是悉心照顾,给它买了各种猫窝猫粮猫砂和零食玩具和冻干想好好对这只猫。朋友们对这只猫也是十分喜爱大家都给它买了很多玩具和用具和猫一起玩,



给猫买的各种吃的玩的住的 还有很多朋友们买的各种东西没有截进来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17:40左右猫在被正常抱着的途中突然咬向了莫女士的手臂连续咬2口导致了其受伤送往医院诊断为3级咬伤,沈女士却表示该猫已经快一年没有打过疫苗了让我们赶紧去医院打疫苗。
当日回到家中22:30左右这只猫又扑向同行的曾女士在腿上留下几道爪印,在攻击曾女士时是因为戴了伊丽莎白圈才没有出现重伤情况(都有监控视频和图片为证)
但在当时购买这只猫时沈女士是明确表示了该猫性情温和不会咬人而且打过疫苗身体健康,却在购买后没多久立马出现攻击人的现象,在攻击人后我们联系沈女士表示猫出现了攻击人的行为想把猫退回去
并且距离购买猫到出事只经过了1天半的时间,由于我们太害怕猫继续攻击我们不敢再养了想把猫退还回去而且并不需要任何赔偿还可以把给猫买的所有东西一起送给她们
沈女士却表示没有传染病是不退不换的。 但是猫藓是属于传染病的。 在表明猫有传染病后沈女士开始推脱说这只猫也只是她朋友放在店里帮她卖和她们强强宠物店无关。但在售卖是她并没有说。
而且在咬了人以后沈女士才告诉我们猫已经一年没有打过疫苗了 在购买时明明说了打完了疫苗才卖给我们的。
然后让我们联系她的朋友 vx名为:喵宠宠物(北碚城南店)现在已经改名为“77的猫窝”的店长,联系上该店长刚说明情况这位店长对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言语侮辱和不承认该猫是有问题的。 但是我们表示攻击人和猫生病人受伤的监控视频图片我们都是有的,该店长看了后就开始了“耍无赖”行为,表示;“我们又没看到猫咬人,要咬人早咬了,谁知道监控里蹲下去的那2秒你们对猫做了什么,你们爱怎样怎样反正猫我不退”还说猫给你们是领养价算是便宜你们了,你们要是不想养了就给我我当是租给你们玩了两天了反正钱是不退的这种语言,态度很恶劣 傲慢。
但在购买时我们是购买行为,沈女士并没说明是寄养的猫也没有说这是领养的字样,出了事后沈女士就开始一直说我购买猫的行为为“领养”,当初沈女士也明确的说猫不会咬人而且没有病。出事后就把责任推脱的一干二净。





事情发生后第一反应不是问伤口的情况和处理方式,而是一直推脱责任认为我们在讹她们,谁讹人会放着几千块的医药费不要跑去要一只退猫的钱,我们只是认为她们售卖病猫隐瞒情况很过分想把猫退回去,给了所有证据后又开始说反正我没看到它咬和我没关系猫就是领养给你们之类的言论,并及其嚣张的说出我不怕监管局,前几天才和监管局打电话的话。





2020年12月11日下午17:45分左右在猫攻击了莫女士送往医院打了疫苗后和强强宠物店沟通暂时无果,我和曾女士把猫牵回曾女士家中准备第二天打监管部门电话来解决这个事情,当晚22:00左右在家中没有人碰猫的情况下(莫女士刚被咬大家也都不敢摸它抱它更别说去玩它伤害它)曾女士在给猫倒好了猫粮后背对着猫的时候突然扑向了曾女士的腿留下几道抓痕,如果不是戴着伊丽莎白圈可能也会像莫女士一样被咬。

把猫带回家后一直与她沟通猫处理方式结果,猫再次攻击人我们把证据发给她后,沈女士一直推脱责任表示自己只是帮人卖的猫和自己没有关系,并把我拉黑。


在被强强宠物拉黑后我们联系了市场监管局和农委来处理这个事情,监管局通知了并去了她们店里做了调查后沈女士又把我加上表示愿意把钱退给我们让我把猫寄回去。
但我们认为这个处理态度真的极其恶劣了非要监管部门介入才处理事情,加上之前傲慢的说“我最不怕监管局了这些话就拒绝了并提出我们希望得到医药费的赔偿。
随后沈女士对我说了一堆什么“规则”的话就又将我拉黑掉了。难道这所谓的规则就是你们用来虚假售卖吗,难道一口一个规则就是这样卖出病猫人受伤还不负责不处理拉黑顾客吗。沈女士和她嘴中的那位“店长”也一直在踢皮球的说这个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
图1是监管局联系后沈女士的回复:

图2是那个店长的回复:

第一,猫是在带回来后第一天半的时候把人咬伤的并且是因为卖家说很温顺才购买的。
第二,我们之前是明确的买卖关系从来没说过一句领养的话 现在出了事一直说领养来撇清责任。
第三,是沈女士说“猫可能有点臭哦你可以带去洗洗,洗吧没事的”我们才带去洗澡的,上面是有聊天记录的。
第四,猫藓会传染
第五,我连是哪家店都没跟她说她去哪里问的? 并且攻击人的视频都有我不知道你们到底还在狡辩什么。
监管局也表示:买卖双方的主体就是我们和沈女士,
所以沈女士推脱也没有用沈女士才想起联系我们处理这个事情
农委表示:在售卖猫之前应该有猫的检疫证书等,但强强宠物店没有,并且强强宠物店在营业执照上的界定售卖活体猫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从一开始强强宠物店就违反了规定却一直在自己售卖猫狗,我们也有查过之前也有买过柯基死掉的情况,现在又有了这只猫的事件,我们不想就这样让这个事情过去让他们的店继续这样售卖不合规的猫让更多猫和铲屎官出现我们一样的情况。
我们也知道后来提出赔偿他们也一定不会答应所以后来告诉监管局调解的人说我们也不需要赔偿了给我们把猫退了然后道个歉就行了,调解员也告诉我们他们不愿意道歉,结果换来的还是这位沈女士的语言讽刺。


最后我们也决定我们不需要一分钱的赔偿了,只是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再有我们这样的遭遇,遇上无良商家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让猫受到伤害。
我们也不会像他们店家一样无良的弃养让这只猫成为流浪猫,最后我们把它送给了一位平时也养猫的好朋友,平时也会定期的寄去一些零食和玩具,在朋友的照顾下这是猫也会很幸福的。

我们现在也不愿意再接受店家的道歉与赔偿,选择曝光这件事情之前我们又尝试各种沟通方式都无果。
曝光是为了避免更多铲屎官遇见这样的事情,也为了不要再让这些无良商家打着爱猫的名义做出这些事情。
谢谢大家能看完,也希望强强宠物店受到该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