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拘禁镇巴三民警被起诉
本报汉中讯(铁铮)镇巴县公安局碾子镇派出所民警齐海等3人,因涉嫌非法拘禁,执法犯法,日前被镇巴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2000年7月9日,该县碾子镇一村民来镇派出所“报案”,称西乡县村民曾某在河南灵宝抢走其价值1100余元的药品,还强迫其出具一张250元的欠条。7月10日下午,该所民警齐海、康积忠经副所长毛旭同意,将曾某从西乡铐回本所拘禁。7月12日18时许,齐、康二人审讯曾某时分别用“反铐”、脚踢、下跪、烟头烫手、铐内塞啤酒瓶等酷刑逼供,要求曾某“好好交待”。7月23日晚,决定将曾移交河南省警方处理时,毛副所长才亲笔伪造了“受理登记表”、“留置审批表”,并给曾某戴上自行改制的脚铐,直到24日凌晨5时许才给打开脚铐。后改用两副手铐将曾某押河南。7月25日经灵宝市豫灵派出所审查,认为曾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直到7月27日18时回镇巴县碾子派出所后才将曾某释放回家。非法拘禁时间长达18天之久。8月下旬,毛旭因怕事情暴露,又安排人伪造了两份“传唤通知书”。案发后,镇巴县检察院经桢查核实,认为犯罪嫌疑人齐海等3人,超越案件管辖权,在没有掌握基本证据和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书、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拘禁、殴打、体罚他人,还伪造法律文书掩盖事实真相,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于2000年9月29日将齐海依法逮捕,同案犯罪嫌疑人康积忠和毛旭被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