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吧 关注:48,700贴子:754,251

我这种都能仲裁输了,哈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证明了未签劳动合同和证实了劳动关系,公司也确认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就是败了,,准备周一去法院办理一审
下面放裁决书,一共4页,按顺序如下





IP属地:青海1楼2021-01-09 19:10回复
    大家觉得这个仲裁人是不是有点偏袒,


    IP属地:青海2楼2021-01-09 19:12
    收起回复
      2025-06-27 05:33:51
      广告
      2020年10月份离职的,仲裁时效从离职当日至延后一年的时间里未提出诉求申请仲裁的,才超过时效。赶紧上法院起诉吧,不然终局裁决生效了就比较难搞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1-01-09 19:36
      收起回复
        仲裁时效是1年,你12月才申请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1-01-09 19:39
        收起回复
          不是一年时效吗?最多追一年前的这裁决书感觉像从22年穿越过来的,直接起诉,不过裁决书已经认了可以当证据用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1-01-09 19:58
          收起回复
            我感觉去法院试试也应该没问题。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1-01-09 22:03
            回复
              百度来的
              工作两年以上未签合同能否主张二倍工资视所在省市采用那种方式计算时效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未签合同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但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二倍工资时效起算,各地规定不同,以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省市适用“逐月起算法”,“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山东、重庆等省市采用“期满起算法”,“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江苏、黑龙江采用“违法行为终止和期满起算法”,即未签合同不满一年的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用工未签合同满一年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湖北等少数省市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期间为一年”。因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未签合同,是否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视所在省市采用那种方式计算时效确定,只有在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的省市还可以主张。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1-01-09 22:39
              回复
                二倍工资的申请已经超过时效了,一点毛病没有。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1-01-10 09:15
                收起回复
                  2025-06-27 05:27:51
                  广告
                  这是我老婆的劳动仲裁决定书,上了四个月班,没签劳动合同,因与单位主管产生肢体冲突离职后去告的。


                  IP属地:湖北9楼2021-01-10 13:55
                  回复
                    起诉到法院后的判决结果,虽说支持了加班费但是因计算方式不对现已上诉到中院。


                    IP属地:湖北10楼2021-01-10 14:25
                    回复


                      IP属地:湖北11楼2021-01-10 14:29
                      回复
                        中国庭审公开网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15101796


                        IP属地:湖北12楼2021-01-10 14:30
                        收起回复
                          哎,看了大家的回复,以及查了一些相关的资料,我想了一下还是算了 ,可是好不甘心啊,平常用不到法律,用到的时候可以使用,但不能适用,真的太难了。
                          我想大家可能觉得我矫情,但讲真,人人不懂法,但当想维护自身权益要用到法律时,才发现法律用不上 就当上了一节社会课,让我明白了以后啊,不能用法律来当挡箭牌,不能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也不是说法律不能用,而是法律这方面能用就用,不能用就算了。我放弃啦,坐公交一个小时,来回2个小时我是真的吐了,时间还这么慢,双倍工资可能真要不上了,我准备开始让单位给我补缴社保吧。


                          IP属地:青海13楼2021-01-10 20:25
                          收起回复
                            原告在2020年12月11日向西宁市城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西宁市城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城中劳人仲案字(2021)第5号仲裁裁决书。在此案中,仲裁委员在证实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作出了原告的请求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原告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由于原告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种状态的持续或延续,应当从原告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之日起算,以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仲裁时效,2020年9月9日是劳动者的被侵害之日,即原告的申请的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2020年9月9日起计算至2021年9月9日。而仲裁委员提出的仲裁时效为2019年9月9日起计算至2020年9月9日终止。该裁决显失公平、公正。


                            IP属地:青海14楼2021-01-11 22:25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