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1月4号18点50分的时候,我去新妙华联购物中心去买东西,当时花了三十几块钱,然后,我给了100元,超市找了我3张20块钱的。
然后,第二天我又去华联购物中心买东西,也是三十多,我就给了收银员两张20块钱面值的,然后有一张20块钱面值的梭验钞机梭不起,她就让我换一张。我当时没怎么多想,我就把口袋里另一张20元的给她了。
然后重点来了,今天是星期四,我又去华联购物中心买东西,十来块钱,我就把兜里那张20元面值的钱给她,因为梭不起验钞机,然后她就不收。我说这张20元的是你们超市给我的,凭什么不收?她的态度很不好,我就提出找他们负责人。然后她的意思就是自己去找,他们办公室没人,问她电话她也不知道。后来,来了一个人,可能是他们管理的人,就问怎么回事,然后我就和他说了事情经过。他们这个负责人态度比较和善,但不怎么管事,大概意思就是说,让我不要为了这点小事生气,让我去用那20元结账,他会给那个收银员说。(但实际上他没说)
所以我再一次去找收银员,收银员依然拒收,我就说让他们负责人自己去给她说。然后我去到他们办公室,这时候又来了另一个人,可能也是他们管理的。他就问怎么回事?我就又把经过说了一遍。
他就去看了下那张20元的钱,他说的确看起来有点假,他说不收。
于是我和他就争吵了起来,我认为这钱是他们超市拿出来的,无论是真的假的都应该负责。但是他认为这钱不确定真假,所以他们就不收。
我很生气,我提出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他就在一边嚷,说:“你报嘛,看你找哪个警察?”
我由于不知道新妙的报警电话,我就直接打的110,让她转到新妙的警察局。这时候华联超市负责人就在一边嘲讽,说:“转新妙,你囊个不转北京警察局哦,看你找得来好大匹官。”
新妙的警察局出警速度还是挺快的,很快就到了。他们就问了经过这些,他们也分辨不出钱的真假,然后说了一堆意义不大的话。总结一下就是,他们认为超市不收这20元是合理的,因为我没证据证明这张20元是出自华联超市。我当然也提出了很多反驳,比如可以调取当时监控,但是他们说,我可能转手换了张20元。我每周我爸给我200块钱,在旁边谊金昇超市用了100,剩下的钱都是在他们超市用的,所有都是有监控记录的,而且我当时是和我弟弟一起来买东西的,甚至当时星期一来买东西,那个收银员说了什么话我都记得很清楚,因为她当时补了我一张2角的钱,我弟弟很惊讶,所以我印象特别深刻。但是警察的意思就是钱离开超市,概不认账。
最后我接受了警察的判决,他们让我去银行鉴定。但是我有一些话想说:
我相信那张二十元必定是真的,因为那张钱是超市拿出来的,超市有验钞机应该不会有假钱。这张钱可以说随便在哪一个小店都能用得出去。我之所以要在华联购物中心用,就是因为之前他们拒收过一次,有假钱的嫌疑。我觉得钱应该是从哪拿出来的,就应该回哪去,这是我的想法。我也一度怀疑过我是不是错了,毕竟我没证据,(其实我有很多证据,只是嫌太麻烦)是不是有点钻牛角尖。但是我后面想了想,公理应该是存在的,不应该因为没有证据而否定它。就好比一个杀人凶手,因为证据不足不能抓他,但并不是说让他逍遥法外就是对的做法。
这张20元钱我明天会去银行做鉴定,因为今天太晚银行关门了。另外欢迎大家谈谈自己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然后,第二天我又去华联购物中心买东西,也是三十多,我就给了收银员两张20块钱面值的,然后有一张20块钱面值的梭验钞机梭不起,她就让我换一张。我当时没怎么多想,我就把口袋里另一张20元的给她了。
然后重点来了,今天是星期四,我又去华联购物中心买东西,十来块钱,我就把兜里那张20元面值的钱给她,因为梭不起验钞机,然后她就不收。我说这张20元的是你们超市给我的,凭什么不收?她的态度很不好,我就提出找他们负责人。然后她的意思就是自己去找,他们办公室没人,问她电话她也不知道。后来,来了一个人,可能是他们管理的人,就问怎么回事,然后我就和他说了事情经过。他们这个负责人态度比较和善,但不怎么管事,大概意思就是说,让我不要为了这点小事生气,让我去用那20元结账,他会给那个收银员说。(但实际上他没说)
所以我再一次去找收银员,收银员依然拒收,我就说让他们负责人自己去给她说。然后我去到他们办公室,这时候又来了另一个人,可能也是他们管理的。他就问怎么回事?我就又把经过说了一遍。
他就去看了下那张20元的钱,他说的确看起来有点假,他说不收。
于是我和他就争吵了起来,我认为这钱是他们超市拿出来的,无论是真的假的都应该负责。但是他认为这钱不确定真假,所以他们就不收。
我很生气,我提出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他就在一边嚷,说:“你报嘛,看你找哪个警察?”
我由于不知道新妙的报警电话,我就直接打的110,让她转到新妙的警察局。这时候华联超市负责人就在一边嘲讽,说:“转新妙,你囊个不转北京警察局哦,看你找得来好大匹官。”
新妙的警察局出警速度还是挺快的,很快就到了。他们就问了经过这些,他们也分辨不出钱的真假,然后说了一堆意义不大的话。总结一下就是,他们认为超市不收这20元是合理的,因为我没证据证明这张20元是出自华联超市。我当然也提出了很多反驳,比如可以调取当时监控,但是他们说,我可能转手换了张20元。我每周我爸给我200块钱,在旁边谊金昇超市用了100,剩下的钱都是在他们超市用的,所有都是有监控记录的,而且我当时是和我弟弟一起来买东西的,甚至当时星期一来买东西,那个收银员说了什么话我都记得很清楚,因为她当时补了我一张2角的钱,我弟弟很惊讶,所以我印象特别深刻。但是警察的意思就是钱离开超市,概不认账。
最后我接受了警察的判决,他们让我去银行鉴定。但是我有一些话想说:
我相信那张二十元必定是真的,因为那张钱是超市拿出来的,超市有验钞机应该不会有假钱。这张钱可以说随便在哪一个小店都能用得出去。我之所以要在华联购物中心用,就是因为之前他们拒收过一次,有假钱的嫌疑。我觉得钱应该是从哪拿出来的,就应该回哪去,这是我的想法。我也一度怀疑过我是不是错了,毕竟我没证据,(其实我有很多证据,只是嫌太麻烦)是不是有点钻牛角尖。但是我后面想了想,公理应该是存在的,不应该因为没有证据而否定它。就好比一个杀人凶手,因为证据不足不能抓他,但并不是说让他逍遥法外就是对的做法。
这张20元钱我明天会去银行做鉴定,因为今天太晚银行关门了。另外欢迎大家谈谈自己对这件事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