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负责我案子的两位法官。第一次立案后负责我案件的法官是个目测40多岁的中年男人,开庭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独审),他也没发现实名认证与原告不符的问题,开完庭之后几个人一起下楼时法官依然想进行调解,被我拒绝后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之后以案情复杂为理由转为了普通程序(真的复杂吗?还是没判过网络购物纠纷的案子,不敢下笔?)
普通程序开庭时合议庭三位法官(主审法官也是第二次立案后负责我案件的老头法官)也没发现实名认证的问题。直到规定的判决截止日期前一天下午,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法官大人才电话告知我原告不对,你得撤诉。
撤诉后第二次立案的过程前面刚发过,就不重复说了。简单说下对这老头法官的感受,他与原告被告沟通时,一直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语气充满了不耐烦,只要对他说的话提的要求理解慢了,立刻就是一顿输出教育,标准的“青天大老爷”模样,可能在他的认知里,世界上不存在没打过官司、不清楚庭审流程的人吧。可笑的是这么简单的案子,两任法官都想在开庭后调解,最终也确实是以调解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