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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啊!请说具体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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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说,摩尔在带头反抗,我怀着一种解放感追随其后……我们相信草是绿的,太阳与星星依然存在,哪怕没人知晓它们。那个一度干瘪的逻辑世界如今变得丰富多彩。
哲学史中有诸多反讽的事情。显然,罗素在评述【分析】哲学起源时的那种自鸣得意,正是其中一桩。罗素追随弗雷格和摩尔“反抗”实际上把人类经验的方方面面都融入了自己哲学的黑格尔式的具体中。可是,由于对德国唯心主义的误解,罗素(错误地)秉持这样一种信念,即德国唯心主义认为世界是由观念而不是由坚实可靠的物质组成的,正因为此,他才认为在他的哲学中,“那个一度干瘪的逻辑世界……变得丰富多彩”。然而直到【原子主义】被消解,由此肇始的一百年来的“分析”运动,却最终使哲学变得干瘪和逻辑化了。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12-20 20:10回复
    我们可以同意罗素的说法,即哲学的快乐在于其丰富多彩。然而可悲的是,作为一门“学科”的哲学竟窄化成一套概念技巧,认同“干瘪”而反对丰富多彩,完全偏重论证和逻辑分析,进而摒弃了黑格尔的“思辨”想象以及他那无所不包的经验概念(用后现代主义者同样干瘪的行话来说,就是“总体化”)。如今,哲学要求“专业化”、技术、有限的关注和严格性,而不是视野、好奇心和开放性。黑格尔的理想是无所不包的“理解”。但今天,哲学领域一些最卓著的文章却都是一连串符号和难以理解的行话,只有不多的几个同行会感兴趣。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12-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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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7: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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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尔斯在他的那本划时代巨著《正义论》的序言中这样写到:“哲学的主要目标就是不断把对话提升到更高的抽象层次。”
      但是恕我直言,哲学就应该像黑格尔所主张的那样,我们不能把片面、孤立、静止、独断的形式主义高高挂起,我们应该反对抽象行径,我们应该让思想穿行于细节中,让思维内容化,此时此刻请我们【言说】具体,这是一种哲学革命。
      我们要让现象去朝向我们、让事件去鞭策我们、让对象在差异中显有出原质。我们要融贯在有血有肉的观念辩证法中,那样总比那种干瘪的尸体化的理解来的丰富。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0-12-2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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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唠唠叨叨、唠唠叨叨,就是要唠唠叨叨……这时候我想起一首歌词:“我是我,他是我,你是我,那我是谁……我是他,我是你,我是我,那我是谁……我是我,他是我,你是我,那我是谁……我是他,我是你,我是我,那你是谁……”
        我是谁?你是谁?他是谁?……是啊!时间、生命、心灵、自我,以及我们与世界是如何联系在一起呀?………………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0-12-20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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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是或者应该是一种魔法。它并不是对我们生活的一种逃避,相反,它是通向我们生活的一扇新窗户——或者诸多新窗户。因此,与其说它是抽象,不如说是洞见和视野。从最早的吠陀派到存在主义者,伟大的哲学家们都提供了令人眼花且扰人心智的洞见和视野,以及种种令我们头晕和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暂时不知所措的观念。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0-12-20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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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哲学家不少是某门具体科学的创始人或代表人物,实用价值与创新所需的想象力对于真正走在前沿的哲学先驱是很重要的。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0-12-20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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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现实中接触过很多人——成功的商人、艺术家、科学家、公务员……如此等等,他们也算各行各业的精英,我和他们在各种各样的会议中探讨过,我甚至于对他们演讲过……——然而,他们往往直截了当地用些熟悉的话与我说笑。开头是“我曾经上过一门哲学课,但是……”我知道接下来会说些什么。开头的几个音节就令我厌烦。有时会是某种无辜的恼人话语,如“可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更常出现的则是“但我讨厌它”,接着则是对老师毫无奉承的典型描述:一个既冷淡又自负、显然有点小聪明且有意炫耀的人。通常我会问,这个烂人是谁?结果这位仁兄常常是同行里颇为知名的人物。他(几乎总是他)有着不俗的出版记录,他毕生的工作就是(在成百上千个学生中)激发一两个学生从事哲学,以此继续祸害下一代。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0-12-2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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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哲学的快乐?我过去也常说,它就是那种因看清楚所有观念如何关联而来的兴奋。可如今我会说,它是看见其他人以各自的方式看清楚所有观念如何关联而眼睛发亮时,我感到的那种兴奋。
                “哲学的快乐”。任何一个曾花时间进行哲学探究的人都不会对这个表述感到奇怪。在我的(哲学事业)同行中是我所知的最投入——且不说着迷或上瘾——的人。一些人在与“大问题”的搏斗中感到快乐(或许还伴随着一些苦恼)。另一些人在厘清难以忍受的晦涩文本中感到快乐。如今,更多的人则是在用逻辑和独特的哲学语言处理愈益精细、令人困惑的“难题”中感到快乐。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12-2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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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7: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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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九楼没写东西啊。


                  IP属地:广东10楼2020-12-20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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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子益《圆运动的古中医学》中有一句话很有意思:“木主疏泄,木郁成风,动而不通则成风。”什么意思呢?树木的生长受到阻碍的话,它开始会压制、积郁,积压到一定时候就会疏泄过猛。风可以理解成是一种不稳定的生长状态,时而压抑,时而爆发。我们中国文字讲的是象形,我们的字根是讲求原初的,这里的“疯”刚好和“风”同源,很形象,疯了的人就是这种状态,精神不稳定。在电影《雨人》中,自闭症患者雷蒙德回应压力的方式,就是试着一遍又一遍地解答阿伯特和科斯特洛的经典喜剧包袱:“谁在一垒?”他的哥哥(汤姆·克鲁斯饰演)被惹恼了,向他吼道:“这是一个谜,是一个玩笑。如果你明白这一点,或许会好些。”从精神病学上来说,这句话或许很幼稚,但它也同样深刻。任何一个见识过今日许多极具才华、声名卓著的哲学家苦思冥想情形的人,都不会对这句话所呈现的那种病理感到陌生。众所周知,哲学难题极其费解,甚至不可索解,这一事实被认为是其深刻性的明证。但是,不可索解或许也是理智自虐的一个标志,或者说得更天真无害一些,是理智自慰的一个标志。哲学难题既不可索解,也无足轻重,这种意识让人们有很好的理由认为,对这些难题的探究最终“只是为了探究本身”。也就是说,是为了好玩,为了随之而来的纯粹快乐,尽管我们在探究途中也会有挣扎和牢骚。维特根斯坦自己曾这样写道,一本哲学书完全可能满篇玩笑。当然,他自己从没写过这样一本哲学书。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0-12-20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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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里头——我们别再装模作样,就直说吧——没什么真正事关生死的东西。医生、工程师或正在施行危楼爆破的定点小组专家们要是出了错的话,确实会有后果。一个哲学家出了错,没有人会死,没有什么会相撞、爆炸或崩塌,贫困或失业不会增加,股市也不会暴跌。当然,一些优秀的哲学家遭到曲解,从而引发灾难,这种情形在历史上还是有的。但这些是例外,而非通则,即便如此,也很难说是困守书斋的哲学家们自己把世界置于危险之中。实际上,无须负责的哲学会带给人一种解放感。甚至像马克思和卢梭这种乖戾之人,不管他们的个性有多阴郁,曾在这个世界上表达或激起了多少狂暴情绪,他们自己显然也有许多快乐。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20-12-20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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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给我贴了“白左”这个标签,说我【improper】或【No right】……,但我这里想说的是【proper】或【right】在哲学上本身就没有一个标准的释义给定,【proper】就是“应当”的意思,而【right】除了“正当”外还有“权利”的意思,同时让我联系上了,梅庄主的“不正之风”和前后看同学的“为何服从现实”,索性一起拿来分析……(看样子最近本吧大有讨论政治哲学的方向)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20-12-2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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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说明正义与善的关系,列奥·施特劳斯在《自然权利与历史》的第四章“古典自然正当”中看似漫不经心地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大孩子有一件小外套,一个小孩子有一件大外套。大孩子是小外套的合法拥有者,因为他或者她的父亲买了这件外套。可是,这件外套对他(她)来说并不好,不适合他(她)。”同样,大外套对于小孩子来说也不合适,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施特劳斯说:“明智的统治者就会从小孩子那儿把大外套拿走,给了大孩子,而丝毫不考虑什么合法所有权的问题。”理由是“正当的所有权与合法的所有权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如若真有正义存在的话,明智的统治者就必须给每个人分派他真正应得的东西,或者依据自然对他而言是善的东西。他们只会给每个人他能够很好利用的东西,而且会从每个人那里拿走他不能很好利用的东西。这样,正义与一般所认为的个体自由支配权就是不相容的”。施特劳斯的结论是:“正义就等同于在这样的社会中的成员身份并献身于这样的社会——一个合乎现实的社会。”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20-12-2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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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特劳斯没有指名道姓,仿佛这只是一个信手拈来、随意杜撰的例子。然而这个故事其实大有来历,其原始出处是古希腊史学家色诺芬的《居鲁士的教育》。令少年居鲁士在学习判案的过程中犯错而挨了鞭子的正是这个案例。那个大孩子把小孩子的大外套扒下来,把自己的小外套给了那个小孩子,少年居鲁士判定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做法,因为双方都得到了最适合自己穿的外套。可是正像少年居鲁士所说:“我的师傅把我打了一顿,他说,我所做的裁决只是根据哪个合适、哪个不合适,而我应该做的是判定那件大一点的外套应该属于哪个孩子。这样就要考虑谁拥有这个权利,是那个凭借自己身强力壮就把那件衣服抢到手的人呢?还是那个本来就拥有并且是花钱买来那件衣服的人呢?师傅曾经告诉我说,合乎法律的才是正当的,而超越法律借助于暴力就是卑鄙的。所以,他这样对我讲,做裁判的人始终要明确,他的裁定必须符合法律。”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20-12-2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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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4 07: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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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特劳斯认为“哲学家的智慧”与“不智者的同意”相调和是区分【原质的正当】与【次生的权利之间】的哲学根源,承认“不智者的同意”的必要性就等于承认了“不智慧的权利”,亦即一种【潜意识的权利】。大家还记的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里得出论点:“以这样的方式行动:不管你代表你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自然人,你总是把自然看做目的,从未仅仅看做手段。”——这段话明显是先验的感性论派生出来的【定言命令】。至于说它是【定言】就类同于施特劳斯“不智者的同意”——【无条件】。当我在这里用命题去分析的时候,我首先建立一个前提:【在无条件的空灵中,所有的应然都是实然,且当仅当服从于内在义务的准则】。在这里我不好说意志,因为在个体的视域中,意志必然局限——表象的世界受馈于对象的世界,如此我们且当以义务来指代,那样我们才说,更接近于【先验综合】——一个出自义务的行为具有自己的道德价值,不在于由此应当实现的意图,而是在于该行为被决定时所遵循的准则,因而不依赖行为的对象的现实性,而仅仅依赖该行为不考虑欲求能力的一切对象而发生所遵循的意愿的原则;意志处在形式的先天原则与质料的后天动机之间,惟有前者单独规定意志,行动才具有道德价值;而意愿的形式原则是通过主观准则的可普遍化、从而使自身获得普遍必然性来规定意志的,因此准则概念在主观原则与客观原则间起着联结作用。实际上,我们拘于先验判定的情况下,“应当”于“是”乃不证自明,或者服从于准则的自发,亦是自律成自由。如果A应当于B、亦是于B,则完备。明显A⇔B是情态互联的目的,这是行为的情境,亦是对话的语境,我们只有在如此情况下,我们才说这是真理,这是完备的现实。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20-12-21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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