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2019年升学高峰,今天(5月24日),教育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学段招生纪律施以“紧箍咒”。《通知》中明确提出,将针对违规招生的民办中小学建立“黑名单制度”,此外,针对“人籍分离”“双重学籍”“高考移民”等热点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并强调,违规招生严重者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幼升小、小升初:民办中小学违规招生将被列入“黑名单”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通知》依旧强调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根据此前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起,民办中小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变相选拔生源。此次《通知》对民办中小学招生提出了“四禁令”,更明确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监管民办中小学招生秩序。
根据《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应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通知》也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并提出“四禁令”——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各地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实行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生源地审批办法和黑名单制度。
中招:“人籍分离”将被重点查处
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通知》针对普通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学校提出“五严禁”——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此外,针对中职学校提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要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
高招:加分政策再迎“降温预警”
在高考录取方面,《通知》着重强调了在高职百万扩招补报名、自主招生等特殊类招生以及加分政策审核方面的具体措施。其中,此前备受热议的“高考移民”再次被点名。
根据《通知》要求,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在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方面,《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录取标准,合理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进一步提高体育、艺术类招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违规者重则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大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部督办事项,指导地方严肃查处追责。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在国家教育考试的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初高中学校严禁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绩排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幼升小、小升初:民办中小学违规招生将被列入“黑名单”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通知》依旧强调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根据此前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起,民办中小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变相选拔生源。此次《通知》对民办中小学招生提出了“四禁令”,更明确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监管民办中小学招生秩序。
根据《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应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公办和民办学校不得混合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通知》也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并提出“四禁令”——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各地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实行民办中小学跨区域招生生源地审批办法和黑名单制度。
中招:“人籍分离”将被重点查处
在普通高中招生方面,《通知》针对普通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学校提出“五严禁”——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此外,针对中职学校提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要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
高招:加分政策再迎“降温预警”
在高考录取方面,《通知》着重强调了在高职百万扩招补报名、自主招生等特殊类招生以及加分政策审核方面的具体措施。其中,此前备受热议的“高考移民”再次被点名。
根据《通知》要求,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在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方面,《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录取标准,合理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进一步提高体育、艺术类招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违规者重则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大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教育部督办事项,指导地方严肃查处追责。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在国家教育考试的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初高中学校严禁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绩排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