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放管服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实体经济前期手续办理,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服务效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将于近期出台“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办法。从提升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到“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办法,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通过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助力重大项目在包头的快速落户和开工建设。
所谓“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就是土地出让前,政府对项目全部或某一部分的城市设计、建设工程方案、功能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条件予以明确,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施工建设和经营,落实相关的条件和要求。拿地后,建设单位可立即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了拿地即可开工。
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纳入到供地条件的“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办法,可以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整体优势。一方面,本着不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的原则,通过提前介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审查环节,将原本应在供地后进行的流程移至供地前,阶段性地缩短方案设计审查时间,为拿地开工创造条件,实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另一方面,通过“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办法还能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落实城市的管控要求,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有益于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景观风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了解,“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适合于城市功能、景观、交通等重要的地段和城市的重要建筑。办法试行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通过不断完善办法细则,为包头市的土地规划利用带来新时尚,为全市土地市场的繁荣注入新活力。
转自黄河云。
所谓“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就是土地出让前,政府对项目全部或某一部分的城市设计、建设工程方案、功能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条件予以明确,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施工建设和经营,落实相关的条件和要求。拿地后,建设单位可立即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了拿地即可开工。
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纳入到供地条件的“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办法,可以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整体优势。一方面,本着不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的原则,通过提前介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审查环节,将原本应在供地后进行的流程移至供地前,阶段性地缩短方案设计审查时间,为拿地开工创造条件,实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另一方面,通过“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办法还能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落实城市的管控要求,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有益于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景观风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了解,“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适合于城市功能、景观、交通等重要的地段和城市的重要建筑。办法试行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通过不断完善办法细则,为包头市的土地规划利用带来新时尚,为全市土地市场的繁荣注入新活力。
转自黄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