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被告相熟,因今年3月入职前入股5W(网上下载的简单的股权转让合同,但没去工商登记添加名字),然后今年的8月被退股并无故辞退(因两个小孩要注册读书,工资迟迟没到账,逼于生活答应了要回本金5W!),今天在法庭(劳动争议)被告说那些微信转账是给我的生活费不是工资~!是从分红那里支出来的,又不确认和我存在劳动关系(在装饰公司任职设计师),现在法官说金额不多给3天时间私下协商!(明明是在店里工作,被告却反口说没有,庭上说了一大堆反话,庭审结束拿车时候走过来对我说,从我去劳动中委员会告发他,就知道我想搞什么,还叫我小心点~)那么第二次开庭我该怎么做?望大神指点,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