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对于实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的目标,您有哪些建议?
A:《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是13个部门联合发文推进的,对整个建筑产业的变革和创新具有重要的方向性、战略性指导意义。我认为,首先,相关从业者都应该特别重视这个发展方向,并且坚持顺势而为,积极迎接这种行业的变革,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变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其次,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过程中,在国家层面,政府要发挥好重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作为一项重大的、系统性变革,它可能是由一系列的“小变革”组成,需要经历的时间也会很长。因此,制定涉及整个发展过程的战略性规划和不断的学习创新就显得至关重要。
最后,在这个战略性规划中,还应该有清晰的指标和各个阶段性的目标。管理学中有这样一个观点:没有目标、没有指标的系统是很难实现或者是无法实现的,我们无法管控没有目标的项目。在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过程中,还是要有一个系统性的分指标规划和设计,并且注意政产学研多方面的协同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