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3月10日至8月19日在装饰公司上班,任职设计师,因为是跟前老板工作过1年,他很清楚我实力,8月20日早上因家事告假1天,结果不到半小时,被老板以舞台不适合我为理由辞退,(我知道原因是前导购的妹妹毕业,想过来实习,底薪要得比我低!)现在我已走仲裁,但有一点很迷茫。
问题:除要求双倍赔偿之外,另一个被辞退赔偿金额填多少?
纠结:被辞退赔偿,据我所知,1.公司没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30日)以内辞退,一般补偿1月底薪;2.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问题在于,我在职时间刚好6个月零8天,而且辞退我的第三天到公司协商,告诉我试用期为6个月(这个显然不合法,但有录音!之前有一起工作过,所以叫我直接上班没有试用,后悔没欠合同),这个我在仲裁填补偿金额应该多少?假设我写了一个月,是不是开庭时,法官宣读完,提问有没有变更或异议,我可以再提出来?
问题:除要求双倍赔偿之外,另一个被辞退赔偿金额填多少?
纠结:被辞退赔偿,据我所知,1.公司没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30日)以内辞退,一般补偿1月底薪;2.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问题在于,我在职时间刚好6个月零8天,而且辞退我的第三天到公司协商,告诉我试用期为6个月(这个显然不合法,但有录音!之前有一起工作过,所以叫我直接上班没有试用,后悔没欠合同),这个我在仲裁填补偿金额应该多少?假设我写了一个月,是不是开庭时,法官宣读完,提问有没有变更或异议,我可以再提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