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
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本市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高校建设运营的众创空间拥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2年以上有效租期,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且每年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4家;
4、拥有职业孵化服务队伍,须有2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2名以上创业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
6、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创业团队和企业入驻条件及孵化时限要求
1、入驻创业团队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入驻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均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企业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2、创业团队和企业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合肥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指标
1、运营主体信用情况;
2、当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及占当年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的比例;
3、当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及占当年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4、在孵企业当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及平均新增授权数;
5、在孵企业当年营业收入总额及平均营业收入额;
6、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及平均吸纳就业人数;
7、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日常工作材料和报表报送情况等。
以上就是2020年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认定奖补条件和绩效汇总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相关政策、申报辅导提高成功率等,欢迎咨询卧涛科技:158/5513/7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