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政策咨询:158/5513/7731
1.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以下简称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此次申报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2. 各申报机构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附件2)、《合肥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2月7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局。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