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9月入职北京八中固安分校,与学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在校期间放弃婚假、无产假,工作无任何教学事故,于2020年7月顺利完成该校完成2020年初三教学任务,所带领班级取得优异成绩,在校期间学校承诺,发放中考奖金作为职工超额劳动报酬。但2020年8月底,由于合同到期,本人未续约,走正规手续办理离职手续,学校拖欠奖金发放时间,于2020年11月5日发给给其他老师,本人未收到相应报酬,初步沟通,学校相关负责人以离职员工无权享受该奖金为由拒绝支付,而后多次联系,该校负责人均未接通,拒绝沟通协商。目前本人无法直接面见学校负责人,该部分工资一直处于拖欠状态,应得的利益由于缺乏实锤的证据暂时无法上诉,但不代表放弃。只想对后来的人提个醒,考虑好再入坑。